黃:澳門絕有受外部干涉

修法不設追溯

2022-08-23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出席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明,澳門絕對受到外部干涉,但今次修法不設追溯。並提出,經過今次修法,可使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貼地」、「可操作」,能夠真正發揮作用。又稱:「法律就係清晰㗎,將來你唔係危害國家安全係冇事㗎,你自己心中有數囉。」

今次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方向有五:明確國安法律定位、完善相關刑法規定、訂立專屬程序規定、加強防範外部干涉、保障居民合法權益。

關於加強防範外部干涉,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稱:「今次佩洛西(美國眾議院議長)竄訪台灣地區,還有一系列例子都可以看得清楚,就是外部勢力不斷干涉我們中國內政,不斷侵犯我們國家安全;所以,加強防範外部干涉亦是重點方向,亦都符合國際慣例。」續指出,諮詢文本已經列出很多國家如何防範外部干涉。

葡文記者追問,外部勢力是甚麼人士、團體?牽涉甚麼國家?在澳門有甚麼行為影響國家安全?

香港例子十分明顯

黃少澤回應時提出,香港是最典型的例子,不論是二零一四年的「佔中」,或是二零一九年的「反修例風波」,外國勢力對香港的介入、干涉是非常明顯的。「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一系列執法行動亦都反映外部干涉的情況。

「澳門有否(外部干涉)?我可以向你說:絕對有。」黃少澤續表示,今次修法不設追溯。並提出,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法》只能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的、涉及外國政治性組織的人士,誰會證明那些是政治性組織?而且,在本澳八千多個相對活躍的團體中,只有一個登記是政治性團體。若不修法,可用甚麼法律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的非政治性團體?若不修法,可用甚麼法律懲處個人?

黃少澤重申,二零零九年的《維護國家安全法》是按照當時的環境、形勢而制定的,是非常先進的法律,是促進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重要法律;但是,今時今日已經不同。他表明,經過今次修改,才使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貼地」、「可操作」,能夠真正發揮作用,否則是執行不到的。

不願見香港情況在澳發生

「我們希望不需使用(修改後的)法律。」黃少澤宣稱,希望法律經過修改後,本澳沒有危害國家安全的現象;當然,一旦出現相關行為,當局可以隨即執法。並提出,香港是一個例子,出了很多問題後才可由中央立法;本澳不能等到出事後才立法,政府不希望見到二零一九年的香港情況出現在澳門。

有否危害國家份自己心中有數

有記者提出,外部干涉的情報是甚麼?能否公開出來讓市民知道哪些行為觸犯法律?黃少澤回應,情報就是國家秘密,不會告知社會;一旦公開,他可能受到紀律甚至《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懲處。並稱:「法律是清晰的,將來你不是危害國家安全是沒有事的,你自己心中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