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及公建局回應

2023-06-10

【特訊】市政署高度重視審計署《內港北雨水泵站箱涵渠工程的建設》的報告,將依循審計報告提出的建議,積極加強和各公共部門的溝通,共同做好治水排澇的工作。

審計署在報告中指出,市政署當初在規劃內港北雨水泵站時,由於欠缺部門間的良好溝通,未能按照《澳門內港海傍區防洪(潮)排澇規劃總體方案報告》所建議的二十年一遇的降雨強度作為標準,而是沿用現行《澳門供排水規章》訂定的十年一遇的降雨強度作為標準進行工程設計,對此市政署將認真檢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斷加強同各公共部門的溝通。

內港北雨水泵站當初以十年一遇的降雨強度作為最低設計標準,市政署在規劃時考慮了區內所能收集的雨水量,而建成的雨水箱涵渠、排水泵房等設施的整體排澇能力超過十年一遇的設計標準,可以有效應對該區在降雨及暴雨天氣時的排澇需要。內港北雨水泵站運作兩年以來,歷經多場暴雨及颱風等惡劣天氣,尚未需要啟動泵房全部水泵排水,周邊地區的水浸情況有所改善。

△對審計署公佈《內港北雨水泵站箱涵渠工程的建設》的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公共建設局高度尊重報告內容。總結過去的經驗,公共建設局將持續加強跨部門之間的溝通及協調,謹慎履行自身職責,積極推動部門之間的協同工作。對排澇標準的採用,公共建設局一直十分重視,現時各項工程均已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2028年)》中建議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