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3301號
2023年02月28日
星期二
內地可懲處在澳觸犯交通法律內地司機
2023-02-28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內地公安可以拘捕在澳觸犯道路交通法律的司機;在本澳當局提供證據下,內地法院可按內地法律懲處。
「駕照互認」將在五月生效。內地司機在澳造成致命交通意外後離境,可以如何追究?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受訪時提出,雖未有刑事司法互助協議,但內地人在澳門殺人後離境,內地都會審理,一直都是恆之有效。
黃少澤補充,本澳可以通過內地公安進行拘捕行動,且採用內地法律懲處;若有受害人,可以通過內地司法機關提出民事索償。
黃少澤回應傳媒時確認,一直都是內地代替澳門審判犯罪後返回內地的人士,內地警方、檢察院透過澳門當局取證。
「目前的做法是基於相互尊重。」黃少澤也表示,本澳法律與內地法律基本上一致,故目前有方法處罰犯罪後返回內地的人士。
黃少澤主動提出,長期而言,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是值得探討的。若有協議,移交、證據互認、索償等便有依據。
關於過界司機,黃少澤重申,評估是沒有太多這方面的問題。即使有問題,當局亦會加強執法;當局將會隨時評估,隨時調整相關策略。
至於限次通關,黃少澤表示,主因是拱北口岸進行工程,兩地繼續磋商四月底後是否繼續措施。此外,「五一」旅客增多是趨勢,部門將會充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