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管有炸藥原料被判囚40個月

2023-02-21

【香港中通社2月20日電】香港警方前年在人行道截查一名44歲網絡工程師,在其行李箱發現大量化學粉末、煙花棒、爆竹及無線電遙控。他早前承認管有爆炸品罪,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0個月。

控罪指,被告2021年2月在粉嶺區人行道上,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包括約17300克的硝酸鉀粉末、2870克氧化鐵(III)粉末、1840克煙花棒、127克爆竹及無線電遙控等。被告在警誡下說,收取1萬至2萬港元報酬運送這些物品。

經政府化驗所專家檢驗,確認涉案粉末為炸藥原材料,無線電遙控可用作遙距引爆。

警方在被告手機發現,事前有人透過通訊軟件向被告表示要“做蛋糕”。警方指,網上有人討論用麵粉導致爆炸,示威者是以“做蛋糕”作為管有麵粉的辯解。警方亦在被告單位內搜出伸縮棍、弓箭及箭頭等,同案另一名62歲被告被控管有單位內的物品,他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案件排期8月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