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狂徒有前科

2011-05-06

【本報訊】一名有縱火前科的無業男子,涉嫌日前一連兩晚發生的多宗縱火案為司警拘捕,其人供稱因尋找工作不理想及無人關心,故作出放火發洩行為,由於疑人否認涉及太平工業大廈的縱火案,司警正搜證以確定是否將該案排除。涉及一連兩晚的多宗縱火案男子姓陳,二十六歲,澳門人,無業,零五年因一宗縱火案被捕,零七年判處五年徒刑,零九年假釋,至去年十二月完結所有刑期。 案發本月三日及四日凌晨,看台街民安新邨走廊木箱及雜物被縱火,馬場大馬路翡翠廣場及巴坡沙太平工業大廈同樣分別發生大廈木箱雜物及電單車被縱火等多宗案件,司警經兩日調查,相信疑人極可能居於同區,展對各幢作走訪調查。至前日鎖定目標人物,待傍晚該疑人離開住所時將之截停帶返司警局調查。  

稱找工作不如意無人關心犯案 疑人供稱出獄後尋找工作不理想,又感到無人關心他,故利用紙巾和打火機點火燒雜物和燒車以作洩憤,且犯案並無固定目標。但他否認太平工業大廈的縱火案。 司警發言人稱,由於太平工業大廈火場撿得證物,與其它疑人承認的案件所用物品相同,司警相信極大可疑為同一作案者所為,但仍需作更深入搜證以確定是否排除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