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局調整架構增海域管理廳

2018-11-01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介紹修改海水局組織法規。

【本報訊】因應今年通過實施的《海域管理綱要法》,政府決定修改《海事及水務局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該局將增設一名副局長,以及下設一處的海域管理廳。同時海事博物館降格為處級從屬機構、撤銷兩處等,維持八廳十六處之架構。法規將於下月起生效。

行政會昨宣布完成討論《修改第14/2013號行政法規〈海事及水務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發言人梁慶庭介紹,因應《綱要法實施》進一步明確指定海水局是海域綜合管理的主管實體,為此政府決定修法,調整組織架構,以強化該局在海洋管理方面之工作,適當增加相應的海域管理行政資源。

草案主要建議包括:新增海域管理廳,下設海洋技術處;海事博物館調整為處級從機構,相應撤銷其轄下的博物技術處;撤銷政府船轄下的規劃及推廣處;撤銷五個科級單位;調整海事活動廳及港口管理廳之職權等。

新廳將專責海洋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評估用海項目對海域管理與規劃的影響,以及開展海域使用情況的監測、統計、評估工作,亦會建立完善海域管理綜合資訊平台、發佈海域管理訊息等。

新處則負責組織開展海洋基礎測量項目、海洋綜合調查及專項調查;推動建立海洋監測機制,分析有關數據;組織起草海域使用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促進海洋科技研究、應用和推廣;就海洋環境保護事務發出意見書等。

經調整後,海水局維持八個廳級及十六個處級單位的組織架構,廳、處數量不變。同時為更好統籌和協調涉及多個範疇職責及大量跨部門工作,草案建議增加一名副局長,以協助局長領導、統籌及計劃全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