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108號
2025年10月11日
星期六
印務局併入法務局
精簡成三領導五廳四處
行政會秘書處撤附屬單位月底生效
2025-10-11
【本報訊】政府修改法規,將印務局併入法務局,自本月三十一日起生效。另外,行政會秘書處原有的附屬單位將會撤銷,僅保留秘書長及顧問的職位;改為由政府總部事務局向秘書處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以及運作所需的人員,相關法規同樣自本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完成討論《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將印務局併入法務局,重組及精簡兩局的組織架構,法規自本月三十一日起生效。兩局合併後,新的法務局將負責兩局原有的職能,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總體法務的政策研究、統籌立法、法律草擬及相關技術支援、法律推廣、出版《特區公報》及印刷政府運作所需的印刷品。
新的法務局將由目前兩局合計六名領導人員及九廳十四處,精簡為一名局長及兩名副局長,下設五廳四處,分別為立法統籌及規劃廳、法律草擬廳、國際及區際法律事務廳、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和登記公證及綜合事務廳,其中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下設印刷處,以及直屬領導層的公報出版處、行政及財政處和資訊技術處。法務局代局長周錫強指出,合併後的人員數目是四百六十。
另外,行政會完成討論《行政會秘書處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本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法規簡化行政會秘書處的架構,新的秘書處僅保留秘書長及顧問的職位,原有的附屬單位則予以撤銷,改為由政府總部事務局向秘書處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以及運作所需的人員。原行政會秘書處的人員將轉入政府總部事務局,並維持其職務上的法律狀況。周錫強指出,將有八人轉入政府總部事務局。
另一方面,行政法規取消了可以兼任方式擔任行政會秘書處顧問的規定。與此同時,考慮到行政會討論的議題的多樣性及專業性,法規亦規定行政長官可以指定行政長官辦公室或司長辦公室的顧問向秘書處提供協助,並列席相關議題的行政會會議,以提供專業的技術意見及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