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823號
2024年11月06日
星期三
街總聯同多部門舉辦滲漏法仲裁講解會
2024-11-06
【特訊】街坊總會日前聯同多個部門舉辦“《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專題講解會”,目的為社服前線職員講解滲漏水案例處理,並加強對該法律的理解,邀請到法務局羅麗萍高級技術員及曾栢毅高級技術員、土地工務局司徒振銳高級技術員、房屋局陳府利技術員和澳門工程師學會吳家民副理事長擔任主講嘉賓。
上述仲裁制度自生效起,對相關法律的查詢就絡繹不絕,前線職員經常收到無法就滲漏水爭議達成共識的求助,受影響的住戶無法對懷疑源頭進行檢測或維修。是次講解會主講嘉賓多以實例情境作為切入點,從而解析由發現滲漏水至完成仲裁期間可能會發生的各種情況,加強前線職員對個案的處理,減少求助者對申請仲裁的疑慮。
會上,有參與者就仲裁裁決的效力、被申請人不願協商及不作回覆等情況提出疑問,法務局人員回覆指出已確定的仲裁裁決具有等同於初級法院判決的執行效力。而在仲裁程序中,即使被申請方沒有回覆,仲裁庭亦會繼續相關的仲裁程序及作出裁決。在申請必要仲裁前,當事人須將其請求的內容及依據告知涉事單位住戶,以就滲漏水爭議進行協商,若涉及未能聯絡涉事單位業主的情況,則必須將請求的內容及有關依據張貼於涉事單位的入口處,並進行記錄(例如拍照),以完成上述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