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夾屋移轉制度細則性通過

2024-06-19

新制度將簡化經屋及夾屋轉移程序,業權不用再經房屋局。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法案,生效日期為九月一日。

立法會昨舉行全體會議,在討論《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法案中,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應邀列席。

《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法案主要修改在於簡化及加快批給程式,法案建議直接從責任管理、使用和開放國家土地的實體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取得國家私產土地上建造的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獨立單位,而非從承批人房屋局取得,取消以往將土地租賃批給所衍生的權利賦予房屋局,但對預約購買人的保障沒有影響。議員林宇滔認為,法案削弱了政府對經屋的監管,希望日後在行政上可以填補空白。 羅立文指,自二零一八年起將超過一億元公共工程資料上載至公建局網站,目前有五十項工程進行當中,每個合同、地盤有獨立資料上載於公建局網站,公眾可查閱。

議員陳浩星及高錦輝在表決聲明中表示,對該法案投下贊成票,認為該法案理順了現有制度,又沒有對小業主的權益造成影響,更直接到位地提高效率,讓經屋、夾屋更有效管理,有助房屋政策進一步完善及發展。林宇滔對該法案投下反對票,他認為應該在《經屋法》和《夾屋法》上作出相應的條文修改,而不是在目前經屋已落成後,要求立法會以橡皮圖章形式通過相關修改;而且,在其他措施上也看不到可以提升興建經屋的效率,他認為是次修法只是政府一廂情願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