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青少年沉迷手機

歐陽瑜分享經驗

2024-06-12

梁孫旭關注青少年接觸不良資訊問題

【本報訊】社文司歐陽瑜表示,鑑於青年及學生使用電子產品的情況漸趨普及,特區政府積極與家長、學校、社會共同向學生宣傳正確運用資訊科技的資訊,鼓勵學生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

議員梁孫旭昨午提出,可否規定網路營運商採取必要措施,針對未成年人使用手機設置過濾工具和父母監督機制等,降低青少年接觸不良資訊的機率?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現時不同的手機操作系統會提供相關使用時間限制設置,本澳亦有流動電信營運商提供功能更多的過濾或使用時間限制的付費服務,家長可為子女的裝置設定網站瀏覽權限及上網時間,以降低未成年子女接收不良資訊及沉迷手機上網帶來的影響。

教青局已和營運商溝通,加強向家長宣傳有關服務,鼓勵家長和子女正向溝通及協商按其個人需要設定手機使用時間及用途。

歐陽瑜分享自己的經驗,在子女仍未成年時,她可使用自己的手機看到子女手機正在顯示甚麼內容。她坦言,當子女升至高中,在學校要求下,才被迫向子女提供手機。而且,家中的無線網絡(Wi-Fi)不會幅蓋到房間,子女的手機沒有網絡數據,只能在客廳上網,她可以看到子女的使用情況。

歐陽瑜重申,家長與子女需要良好交流,恰當地令到子女知道應該何時使用手機,而非採用家長式、強制的手法;否則,將會適得其反。她提出家長多了解、多陪伴,也引導子女多些參與活動。若果家長懷疑子女出現網絡成癮的問題,可以前往衛生中心、醫院聽取專業意見,評估要否接受輔導或者治療。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龔志明表示,網絡營運商可以限制未成年人瀏覽暴力、色情、過份渲染等內容,這是收費服務。免費的方法是在子女手機設定可以上網的時段,但事先需要家長與子女好好商議;教青局可以為家長多些舉辦相關的培育班。

龔志明提出,讓學生走回現實世界,參與體育或良好的活動,可以避免網絡成癮。他提及初中的愛國教育營、國防教育營和戶外教育營,並以國防教育營為例,學生離家一個星期接受紀律訓練及參加戶外活動,屆時全天候禁用手機,可以體驗「無手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