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暫無計劃制定家庭教育法

2024-06-12

【本報訊】社文司歐陽瑜表示,《家庭政策綱要法》屬於綱領性的法律,仍一直發揮着提綱挈領的作用,特區政府未有修訂《家庭政策綱要法》或制定《家庭教育法》的計劃。

議員李振宇昨午表示,內地的《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家庭教育的責任、國家支持家庭教育的責任和家校社共同育人的責任,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而國家和社會應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持和服務。

內地的《家庭教育促進法》將愛國主義教育作為開展家庭教育的內容之一,教育未成年人愛國,樹立維護國家統一的觀念,培養家國情懷。內地的《愛國主義教育法》亦規定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把熱愛祖國融入家庭教育,支持、配合學校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教學活動。

李振宇詢問,政府會否考慮制定《家庭教育法》支援家庭開展教育,促進家庭發展及社會和諧穩定?政府會否考慮將愛國主義教育融入家庭教育中,提升全社會愛國愛澳情懷,助力愛國愛澳事業後繼有人,薪火相傳?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家庭政策綱要法》屬於綱領性的法律,縱使已生效三十年,仍一直發揮着提綱挈領的作用。該法律生效以來,相關公共部門因應社會發展情況和需要,推動制訂《未成年人司法管轄範圍內之社會保護制度》、《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特殊教育制度》、《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和《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從各方面積極落實《家庭政策綱要法》的目標。

在現行《民法典》和《刑法典》內,涉及家庭、婚姻、未成年人、扶養等規範,已明確對家庭及成員的權利、義務和保障;加上透過現行多條的單行法規,本澳居民在醫療、衛生護理和教育等方面已獲得充分保障,結合目前面向低收入、單親、長者或殘疾人士等弱勢家庭所提供的援助和服務,以及現行的公共房屋制度為經濟薄弱或處於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狀況的居民解決居住和住房問題,全面為家庭發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歐陽瑜表示,現階段,特區政府未有修訂《家庭政策綱要法》或制定《家庭教育法》的計劃。她強調,特區政府十分重視家庭的健康發展,從社會服務、衛生、教育等不同層面,推進包括家庭發展、親職教育、預防家庭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等各方面的工作,推進家庭政策的實施,讓家庭積極發揮有效功能。

愛國愛澳教育方面,歐陽瑜表示,特區政府從不同層面推動相關工作,在課程與教學上,於不同教育階段都有與愛國愛澳教育相關的內容,並持續於學校及社區舉辦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