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署下月辦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講解會

2023-04-29

市署舉行記者會介紹多項工作。

【本報訊】針對獸醫專業資格認可及動物診療、繁殖、售賣、寄養場所設立准入及監管制度的《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已於本月中旬刊公報,明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市政署將於下月舉行面向公眾和業界的新法講解會,並收集持分者對相關未出台法規的意見建議。

兩場講解會將分別於五月十五日及十六日下午三時假沙梨頭街市市政綜合大樓九樓禮堂舉辦,前者為公眾專場,後者為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界別專場,參與需經其活動報名系統報名。

會上除講解該法內容及過渡安排外,市政署介紹,為配合該法實施,相關補充性行政法規將陸續出台,包括規範獸醫專業委員會的運作、獸醫註冊及場所准照的申請及續期程序、場所設置的技術要件,以及法律相關的一切費用等。這些也將在會上收集持份者對相關內容的建議。

《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訂定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註冊制度。只有取得由獸醫專業委員會發出的「專業資格認可證明書」,並向市政署申請辦理註冊的人士,或擔任獸醫範疇職務的公務人員,方可使用「獸醫」專業職銜。已辦理註冊者須履行法定義務,有關註冊的有效期為兩年。

法律亦訂定「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兩類行政准照及監察制度,並規範發出場所准照的要件、設施設備的要求、准照持有人的義務等。私人動物診療活動場所、以營利且非供人類食用為目的的繁殖、售賣、寄養動物的場所(魚類及競賽活動動物除外),均須持有場所准照並須每年續期。

市署早前已向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講解新法內容,未來亦會向社區諮詢委員會介紹,並持續向相關持份者宣導新法,推動其有效落實,進一步提升本澳動物衛生水平及整體獸醫服務質素、推進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