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3144號
2022年08月23日
星期二
非政治性組織冇免死金牌
2022-08-23
【本報訊】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法》規定,政治性組織或團體的機關或人員,以該本地組織或團體的名義,並為其利益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才受處罰。政府在今次修法建議,任何個人、組織或團體作出危害國家行為,都受制裁。
有記者提出,《維護國家安全法》經過修訂後,一國兩制是否不再明顯?權利和自由的保障會否受到影響?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和最基本要求。今次修法是要將本澳維護國家安全的水平與國家、香港同等,履行同等標準。一國兩制不等於排除維護國安全,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的憲制責任。
「今次修法與一國兩制是完全相吻合的。」黃少澤提出,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是《基本法》確保的;但是,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不可以違反法律,不可以構成犯罪。一旦違反法律或構成犯罪,都要承擔刑事責任。並提出,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是更好履行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重要前提條件。
黃司舉烏克蘭例子國家不安全怎享自由?
「更好去修法,與國家保持一個標準,是維護澳門人基本權利、自由的重要前提、保障。」黃少澤提出,烏克蘭是其中一個很好例子;在國家不安全下,怎樣享有自由?續稱:「所以,維護國家安全是非常重要的舉措。」
《基本法》只是禁止澳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性政治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法》也規定,「澳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的機關或其人員以該本地組織或團體的名義並為其利益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才受處罰。不過,政府在今次修法建議,不是政治性團體的任何個人、組織或團體作出危害國家行為,都受制裁。
黃少澤回應傳媒時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按照當年的國家安全形勢、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形態通過《基本法》。而且,現在不可以狹義理解《基本法》,當年條文列明的七種犯罪不是窮盡所有。續稱:「在此基礎上繼續進行相關立法,這是沒有問題的。不是立一個法或立一次法便就完成,而是不斷完善法律制度,根據國家的安全形勢適當完善、修改。這是毫無疑問的。」
「現時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不一定是組織或團體,可以是個人,而且越來越多是個人。」黃少澤表示,經過今次修法後,政治組織或團體危害國家安全仍受處罰,個人危害國家安全都要受到處罰。
今次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會否令到外資博企卻步,影響經濟?黃少澤回應傳媒時表明,不認同今次修法令到外資卻步;因為,國家安全是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前提保障,沒有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就沒有經濟發展,很多地方的情況已成例子;香港一系列亂局對經濟、民生影響非常深遠,「港區國安法」對香港的穩定起了重要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