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社法案公布後三個月生效

2022-08-13

李靜儀(左)總結會議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邀請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代表出席討論《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法案。一常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在過渡規定中,法案中對樓上補習社或托管中心(登記性質的該兩場所),協調員和教學輔助人員若學歷未具備初中資格,法案生效後只能為幼稚園及小學提供教學輔助,兩者共計有四十多人。另外,政府預計,法案將於公布後三個月生效,相應補充性行政法規會同步進行草擬工作。

李靜儀昨會後表示,委員會對於法案中第七條「資格」內容繼續作出討論,委員會比較認同未來政府對補習人員中的資格和罪行上相對嚴謹處理的方法,認為可保障幼兒在補習中心內安全是比較重要。

法案中的過渡修定作出了輕微調整,其中,「接送及安排」上,接送五人以上必需至少有兩名工作人員協助及陪同,少於五人則無此特定限制。對「其他狀況無法執法」,不排除會列出尋求治安警察局協助共同執法的要求,以利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有效執行該法律的落實。對「有跡象顯示屬於影響學生的安全、涉及毀壞證據情況」時,政府可以要求停止全部或部份運作,作出保存措施。

過渡規定中,法案中對樓上補習社或托管中心(登記性質的該兩場所)人員作出了相應學歷要求,李靜儀指,相關協調員和教學輔助人員若學歷未具備初中資格,法案生效後只能為幼稚園及小學提供教學輔助;目前,協調員有十人,學習輔助員有三十多人,她引述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回應指,業界將作橫向調動,安排相關人員從事幼、小的教學輔導工作。相關場所營運在法律生效後,若有變更將會不再獲繼續經營。另外,責任保險方面,將有一年過渡期。政府稍後亦會列出相關人員補交資料的時間,如無犯罪刑事紀錄證明書,由教育及青年局作出核實,

李靜儀又指,法案將於公布後三個月生效,相應補充性行政法規會同步進行草擬工作。委員會將會利用立法會休會兩個月時間做好技術工作,政府未來也會做好法律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