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128號
2022年08月04日
星期四
涉警務人員職務犯罪與違紀案增
2022-08-04
【本報訊】廉署去年偵破多宗涉及公職人員的職務犯罪和違紀的案件,當中涉及警務人員的職務犯罪和違紀案件相較過往有所上升。
查懲教局人員採購報多報平賺差價
廉署工作報告披露部份個案。其中一宗涉公務員詐騙公帑案。廉署收到舉報,一名懲教管理局屬下少年感化院一名技術輔導員,在採購物資時涉嫌於內地網購平台購入平價物品,再提交一張由本澳供應商開立的虛假單據報銷費用以賺取差價。
經調查該每年負責該局所舉辦的展銷會的展品展銷工作之人員,其自行在內地網購平台實際採購的物品數量及價格與報銷數量及價格不符,存在實際採購金額及數量少於報銷金額及數量的情況。嫌觸犯詐騙罪。
人員冇獲利 懲教局冇損失 檢院歸檔
懲教管理局回應指,根據檢察院資料,沒充分跡象顯示該人員曾使用詭計誤導局方或其上級,亦無充分跡象顯示其從中獲得不正當得利,亦無造成該局或懲教基金的財產損失。故檢院已偵結歸檔。
懲教局稱,自接獲廉署通報後高度重視事件,並立即對該人員提起紀律調查程序。經調查證實僅是採購程序出錯的問題。目前有關紀律程序處於總結階段。該局會檢視及優化採購及物資管理程序,加強監督,確保公帑合理運用。
關長秘書疫情上班獲補償遭舉報
在行政申訴的專案調查個案則有三宗涉及海關。當中一宗是廉署收到舉報,海關關長秘書在疫情免除上班期間提供工作,同樣能獲得補償屬行政違法,要求署方介入調查。
廉署指,根據海關的組織法,關長秘書收四百八十五個薪俸點,並不得因超時工作收取任何補償。行政公職局認為關長秘書在免上班期間工作,不會有超時工作補償。
依組織法及公職局意見均不該補償
經查明證實,秘書確在前年二月三日至十一日疫情免除上班期間提供工作而被列入獲補償的工作人員名單內,且事後確實以扣除相應工作時數的方式獲得補償。顯然有關處理已違反上述法律規定,亦與行政公職局的意見相悖。
廉署遂向海關反映意見。海關回覆認同廉署意見,並隨即糾正和廢止有關的內容與效力,同時根據該名秘書意願,將已獲扣除的工作時數在去年度的年假內作相應扣除。
關員私開三間公司遭舉報
海關另一宗則涉及有關員被舉報開設多間公司承接海關及消防局多項工程項目,質疑存在行政違法的情況。廉署經調查,涉案關員自一五年起,確以個人名義開設了三間分別從事貿易、工程及運輸的公司。
廉署遂通報海關跟進處理。海關開立紀律程序。經調查後,證實涉案人員有關事宜未經許可,但亦部門從未將任何採購判給該等公司,另還發現該人員曾無合理解釋的情況缺席健康檢查委員會,以及無主動通報其在擔任職務期間因涉及刑事犯罪案件而接受司法審判的事實。當局最後對其科處撤職之紀律處分。
海關回應表示,高度重視及接納廉政公署的意見,並已依法作出處理。將持續強化內部管理機制,完善監督紀律管理,提醒全體人員必須遵紀守法,防範任何違法情況再次發生等。
另外一個涉及的部門和人員為治安警察局的。為官方曾公布過的一宗警員擅自查閱他人通關紀綠的案件。治安警回應指,案件已去年十月移送檢院處理,會深入全面檢討有關工作流程及指引,堵塞漏洞,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並強調如有人員作出違法違紀行為,必定追究責任,絕不姑息。
其他不少值得一提個案:如廉署收到投訴,認為戀愛巷內屬緩衝區範圍內私人建築物在遭人塗鴉弄污後,文化局未有按《文遺法》對行為人開罰,怠忽履行保護文物建築的職責。
廉署調查指,文遺法對緩衝區範圍建築物被塗鴉未作任何規定,而其又涉私人業權,文化局建議業權人自行處理,實未存在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但考慮到放任這種情況將不利於對文物周邊景觀及環境的保護,故建議文化局檢討現行文遺法時應予重視,並加強相關宣傳教育,教導市民認知及了解緩衝區對保護文物及景觀環境的重要性。
查明證實法務局有司機長期擅佔公務車位泊私人車輛,最終該局作相當巨額的罰款處分。
房屋局以經屋申請人死去十年的亡妻曾屬另一經屋的家團成員為由取消其資格和合同等,經廉署介入後房局再重新確認當事人為符合申請資格並跟進。
在查涉理工學院(現理工大學)存在各種行政管理上的違法及失當之舉報中,發現人員出勤的管理方面存有行政不當的情況,尤其發現教職人員不合理缺勤的情況比比皆是,建議儘快採取措施糾正及改善。
向廉署申訴非徹底解決問題
廉政專員陳子勁表示,向廉署舉報申訴不能徹底解決問題,署方工作只是查明真相,當事人仍需把握向權限部門提出異議、司法上訴等的期限,及時透過其他法律途徑去保障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