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經濟 促消費 振內需 葉

兆佳建議政府堅持積極財政手段干預

2022-04-05

葉兆佳

【特訊】澳門經濟委員會委員、工商金融界立法會議員葉兆佳支持政府再推消費補貼計劃,穩經濟、促消費、振內需。

葉兆佳表示,面對世紀疫情的持續衝擊,澳門社會各界已支撐了兩年多時間。特區政府也先後推出了“金融紓困”、“消費券”等措施,對穩經濟、促消費起到一定作用。但在當前周邊疫情持續反復的情況下,本地經濟復蘇形勢仍然嚴峻,社會杠杆率、居民失業率持續攀升,各行各業的經營壓力不斷增加。建議特區政府繼續堅持積極的財政政策手段,及時實施新一輪的助企舒困舉措,穩住經濟社會的基本盤。建議:

一、建議特區政府進一步積極運用財政政策手段,助企業、穩就業、保民生

第一、繼續針對性的推出中小企扶持紓困措施。特區政府此前推出的經濟緩助措拖具時效性、廣泛性,但當前地處旅遊區的中小企相較民生區的中小企面臨更為艱難的經營環境,經營信心愈發不足、結業傾向逐漸顯現。因此,建議針對綜合旅遊產業鏈條上的零售、餐飲等類別、且地處旅遊區的中小企,針對性的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如:稅收減免、租金補貼、延續金融抒困舉措等,幫助困難企業降低運營支出、保持運營意願。

第二、兼顧對大型企業的紓困扶持,穩住主流行業基本面。本澳經濟的持續下行,使部分大型企業的經營現金流持續緊張,經營壓力不斷加大,進而對上下游鏈條上其他企業及就業狀況產生影響,有關情況也更易外溢影響到金融、民生等諸多領域。因此,建議特區政府在特殊時期,考慮把有關助企抒困舉措,如:減免稅費、還息不還本、貸款延期等政策進一步擴大至大型企業,以更好達到保住市場主體、穩定市場預期的抒困目的。

第三、加強對社會民生領域的扶持舉措,支持本澳居民度過經濟下行期。針對疫情特殊時期,可考慮適度調整居民住房的調控政府,如:繼續延期“樓宇按揭援助計畫”、重新制訂對居民樓按的利息補貼計畫、放寬首次置房按揭貸款比率、放寬首置借款人的年齡上限(如3-5年),從而降低居民月供款,緩解居民經濟壓力,助力廣大居民平穩渡過特殊時期。

二、建議特區政府參考鄰近地區做法,繼續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對實體經濟的扶持力度

為加強引導金融機構提高信貸支持力度,內地、香港和新加坡金管局均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財政支援企業還本降息、提高監管容忍度、放寬資本金和流動性要求等:如,香港下調了逆週期資本金1.5%、下調了50%的監管儲備要求;新加坡調整了淨穩定資金比率要求、允許銀行將監管損失準備金確認為二級資本;內地持續推進“銀稅互動”解決小微企融資難題等。參考有關做法,建議特區政府:

第一、繼續支持銀行業加強對本地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適度放寬監管指標要求。對疫情初期推出的“抗疫貸”和“還息延本”等舉措進行延續,鼓勵銀行業在當前特殊時期對本地企業“應延盡延”、“應貸盡貸”;繼續通過財政手段引導銀行業加強信貸支持力度,考慮從“還息延本”到幫助企業“還本付息”;同時,適當提升對銀行流動性等監管指標的容忍度,給予銀行更多流動性便利,繼續增加儲備資金對本地銀行業的投放。

第二、參考內地“銀稅互動、以稅助貸”政策,提升本地金融機構對中小企的信貸支持效率。建議特區政府結合自身實際,儘快在銀行與政府間建立企業納稅資料直連平臺。本地銀行在合法合規基礎上線上獲取企業納稅資訊作為融資考量,形成一套提升中小企業融資便利度的金融服務機制。

三、建議特區政府進一步加強“引客來澳”力度,助力本澳休閒旅遊業復蘇

澳門作為微型外向經濟體,高度依賴遊客拉動經濟。建議特區政府加大財政資金對遊客消費的補貼力度,引導、支持博企與文體、交通、通訊、住宿、餐飲、金融等行業跨界合作,完善旅遊資源的全產業要素,擴大客源基礎,促旅遊業恢復,為經濟復蘇注入“源頭活水”。具體建議包括:

第一、提高疫苗接種率,持續加強對外推廣健康安全宜遊的城市形象。建議特區政府採取更有效的鼓勵措施,在各界協助下,儘快提高2針疫苗接種率至90%,達到中央認可水準。並堅守各項防疫標準與中央要求保持一致,加大澳門安全宜施旅遊城市的宣傳力度,爭取儘快恢復旅客常態來澳旅遊,刺激經濟恢復。

第二、強化與周邊省級單位交流,力保廣東省的重要旅客來源。目前訪澳旅客以散客和家庭客為主,70%以上客源來自內地,其中一半以上來自廣東省。因此,建議特區政府將當前“食住遊”計畫的適用對象擴展至大灣區九市的居民,短期內集中火力吸引灣區及廣東旅客來澳消費,適度投入資源攜手業界加推線上線下引客優惠方案,增家對重要區域的吸客力度。

四、有側重點地推進現代金融業發展,強化金融產業支持經濟多元發展的動能

在現有市場基礎上 強化短期內可實現並見效的具體事項:

第一、推動債券市場發展,對債券發行由特首審批制度轉變至按國際規則的市場化發行機制。在發行債券審批制向註冊制轉變的立法過渡期,特首授權經財司的審批債券原則應首要考慮發行主體的資訊發佈透明度、公司治理標準等是否符合債券市場基本要求。而不應該過多側重發行主體過往盈虧、信用風險等因素,已便於今後與澳門債市已確定的註冊制路徑的更好銜接,提升債券發行效率,樹立發債人赴澳發債信心,並與澳門已經具備的低稅率優勢形成合力,增加澳門市場對全球市場投融資主體的吸引力。

第二、打造創新投資與產業協同發展的環境。建議特區政府完善和健全私募基金相關的法律、指引和監管,以促進更多私募基金在澳門落地,讓澳門私募基金有效與內地QFLP政策對接,引導私募基金支持產業在澳門或深合區落地,有效促進私募基金經理以澳門為基地設立有限合夥形式的在岸基金及以“遷冊”形式轉到澳門。私募基金在澳門的發展亦有利促進基金行業中後臺(諸如如風險控制、投資分析、法律、會計和基金行政管理等仲介業務)的發展,有助吸引人才和帶動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