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會冀加強普法促業權人履行驗樓責任

2022-02-09

張振鴻

【特訊】本澳高齡舊樓和長期空置樓宇的結構安全問題,已對社區安全構成一定的威脅。下環坊會理事長張振鴻冀加強普法宣傳推廣,加強與社團、大廈管理公司或大廈業主會合作,組織業主參加法律講解會,或通過其他宣傳途徑,不斷增強業主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依法履行驗樓責任,消除樓宇特別是高齡樓宇或長期空置舊樓可能引發的社區安全隱患,更好地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張振鴻表示,下環區綠豆圍長期空置、長期缺乏維護,日前再次發生屋頂瓦片墜落事件,幸無行人途經。事實上,目前本澳30年或以上樓齡舊樓逾4800幢,不少高齡舊樓或空置舊樓因長期缺乏維護,導致不時發生大廈外牆石屎剝落、“飛窗"、甚至外牆倒塌等安全事故,已對社區安全構成一定的威脅。

新修訂的《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將於今年八月正式實施。法律因應樓宇安全問題對業權人的驗樓責任作出相應規定,包括業權人應自樓宇入伙十年後及住後每五年進行保養維修,否則自然人和法人最高可分別罰二十萬元和五十萬元。法律規定具很大阻嚇力和更具針對性。

故此,他期望政府加強普法宣傳,加強與社團、大廈管理公司或業主會合作,組織業主參加法律講解會,或通過其他宣傳途徑,增強業主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依法履行驗樓責任,通過驗樓早發現樓宇結構安全問題,早進行維護保養,從而消除樓宇特別是高齡樓宇或長期空置舊樓可能引發的社區安全隱患,更好地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