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滅活疫苗適用人群

下調至三歲

2021-11-23

【香港中通社澳門11月22日電】(記者 肖龍)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22日宣佈,根據第17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澳門新型冠狀病毒的滅活疫苗適用人群,由年滿12歲下調至年滿3歲。

應變協調中心指出,根據新核准公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新型冠狀病毒滅活疫苗適用於年滿3歲且未滿60歲人士,以及健康狀況良好及暴露風險較高的60歲或以上人士;而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則繼續適用於年滿12歲人士。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有關批示11月23日生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可由即日起開始可為相關人士預約接種,同時亦提醒未滿18歲人士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須取得其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同意。

【又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公佈了第17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該計劃載於作為該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以取代經第15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根據新核准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包含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的滅活疫苗和信使核糖核酸疫苗。當中,滅活疫苗適用於年滿三歲且未滿六十歲者,以及健康狀況良好及暴露風險較高的六十歲或以上者:而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則適用於年滿十二歲者。相關的接種程序會由衛生局在技術指引中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