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893號
2021年10月26日
星期二
特區與最高人民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安排》展磋商
2021-10-26
【特訊】為構建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進一步加強與內地在民商事仲裁領域的合作、發揮仲裁在化解糾紛中的重要作用,從而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澳門特區政府代表與最高人民法院代表於昨日上午舉行線上會議(見圖),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安排》)展開磋商,使當事人可便利地獲得跨境仲裁保全協助,保障仲裁裁決的順利執行。
《安排》允許當事人分別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在仲裁裁決作出前,在符合相關法規的情況下,向內地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分別申請保全。此外,《安排》對保全的範圍、申請保全的程序、保全申請的性質、費用等作了詳細的規定。
經過磋商,雙方對《安排》文本達成了初步共識,期望能在本年年底簽署《安排》。簽署《安排》後,可更有效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更優質的法律服務和保障。
出席磋商會議的雙方代表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艷麗、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主審法官任雪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港澳辦主任張鑫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法律司副處長李爽等;法務局局長劉德學、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顧問陳里程、檢察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許秋雲、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項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