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大連金州區光中街道人士

須接受十四天醫觀

2020-12-24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遼寧省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0年12月24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光中街道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