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太陽能發電規章明年出台

2012-06-15

【本報訊】太陽能光伏發電在歐美、日本甚至內地,都已推行一段時間,由於回本期長達二十五年以上,前期投資大,未能普及民用。澳門方面,經過了能源辦前期研究,太陽能光伏在澳門是可以應用。能源辦顧問高級技術員李鑄新表示,經過前期研究和準備工作後,計劃明年推出《太陽能光伏並網安全規章》,規範太陽能光伏並網的質量及安全。同時,將考慮推出鼓勵性補助措施,減低初次安裝的成本。 能源辦由兩年前起,相繼於房屋局、旅遊學院、印務局安裝太陽能光伏(即俗稱太陽能發電),作為本澳使用太陽能光伏的前期研究,經研究後,太陽能光伏發電在澳門是可以應用。為配合未來相關工作的推行,目前正進行《太陽能光伏並網安全規章》草擬工作。李鑄新表示, 該規章已完成前期工作,按諮詢意見進行修改,希望盡快完稿,爭取明年立法,規範並網安全。規章將主要對安裝提出基本要求,讓安裝人士有參考。 同時對並網系統的電能質量、保護提出要求,太陽能光伏所產生的電能質量不能影響電網穩定,當電網停止運作時太陽光伏系統也要都要停止運作,保護人身安全。同時,如果容量小於一定程度的太陽能光伏系統,通知工務局則可以直接動開安裝,但完工後要經過一定驗收程序,而並網時要與澳電簽署合同,規範所產生電量的質量及安全。  

考慮同時推出鼓勵政策 在外國,為鼓舞市民、機構安裝太陽能光伏,會推出一些鼓勵政策,例如第一次安裝資助或並網電費優惠,李鑄新表示,有關的鼓勵性措施要通過另外的工作推行。期望明年推出《太陽能光伏並網安全規章》時,同時推出相關鼓勵政策。 另外,能源辦昨假旅遊活動中心,舉辦《太陽能光伏應用研討會》,邀請國家住宅與居住環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仲繼壽、台灣國立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香港理工大學屋宇設施工程學系教授楊洪興以及澳門能源辦顧問高級技術員李鑄新,分享各地在推行太陽能光伏應用上的經驗,相互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