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20615號
2012年06月15日
星期五
美副將十二樓 城規師倡評估定保留抑發展
2012-06-15
【本報訊】近日,社會關注政府會否拆卸位於美副將大馬路、逾七十年歷史的公務員宿舍。城市規劃師李凱欣認為,政府應該採取審慎原則,及早對建築物進行評估,若確定它們具有保育價值,政府作為業權人,有義務和責任探討保育的可能性。至於,將來如何利用那建築群或有進一步的發展計劃,需要公布計劃詳情、圖則以及作公開諮詢。 前晚,政府發出新聞稿表示,位於美副將大馬路及連勝馬路交界十二幢別墅型兩層高樓房,其樓齡已超過五十年,財政局計劃收回單位,有關地段將成為政府的土地儲備。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成員、城市規劃師李凱欣表示,政府的物業登記資料顯示,那十二幢樓宇建於一九三九年,即有七十多年歷史。
對建築類型稀有性重視不足 李凱欣(見圖)坦言,那十二幢樓宇現不是被評定的古蹟,不是受保護的建築物。不過,這是基於本澳的文物清單已有十多年沒有更新,而近年的文物保育事件更凸顯更新清單的急切性。她指出,文物建築的評定準則也有缺陷,現時注重建築物的歷史和美學價值,但是,經常對建築類型的稀有性重視不足,而二十世紀的現代建築風格往往是被忽略的。
政府有義務探討保育可行性 既然,民間已關注那十二幢樓宇的價值,政府技術部門應該採取審頃原則,首先對它們展開綜合評估,如果確定了具有保育價值,政府作為業權人,有義務及責任去進一步探討保育的可行性。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也查看工務局在二O一O年發出的街道準線圖,當中指出:該地段的建築計劃須要得到文化局的審批,建築物須保留屋頂及門面,不得增加高度,需要保留庭院及現有的樹木。
準線圖露玄機 政府計劃發展? 李凱欣指出,街道準線圖往往是有意發展者提出申請後,工務部門才發出的。現時,政府又沒有說明將會保育或發展那地段,因此,不能排除當局是計劃發展的。然而,街道準線圖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只能反映工務部門對某地段的發展見解。 她估計,若不依從準線圖規定,拆卸那群七十多年的樓宇後,將可在那土段興建三十層高,共二百個兩房一廳的單位。 本報昨日向財政局查問:是否不排除政府拆卸那些樓房的可能性?局方沒有回答這個問題,只表示:「該地段只會作為政府的土地儲備,不會交私人發展商,在完成回收程序後,將來作何種用途,會再適時公布。」
工務局認準線圖應部門作出 另外,工務局回覆本報查詢稱:「上述地段為政府財產。按照第 79/85/M 號法令,政府只會向提出申請的業主發出街道準線圖,本局於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發出該地段之街道準線圖是應其他政府部門要求而發出的。」 但是,工務局沒有回應,由二O一O年十一月至今,有否收到新的準線圖申請,也沒有說明,之前的準線圖內容有否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