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受惠超齡子女家長遞信

2010-08-24

【本報訊】澳門永久居民受惠子女家長會昨到身份證明局遞信,希望政府協助處理超齡子女來澳問題。 該會一行數十人,昨早到身份證明局遞信。他們表示,於二零零一年前領取澳門身份證,都是符合廣東省公安廳公佈的超齡子女規定,只是因部份條件限制而不受惠,成為不符合資格的家庭。 據該會登記統計,未受惠家庭為八百九十六戶,人數有一千六百六十名,希望特區政府協助,處理該批未能來澳超齡子女來澳。  

特區政府立場不變 △身份證明局代表於昨天下午再次與提出家庭團聚訴求的遊行人士見面,身份證明局重申:特區政府認為,「超齡子女」的問題已得合理及完滿解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批准內地居民來澳定居屬中央人民政府的權限,因此,澳門居民在內地的親屬須按現行內地有關規定向內地相關部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