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510號
2010年05月10日
星期一
區錦新促交代非凡事
2010-05-10
【特訊】立法議員區錦新促請特區政府清晰交代向非凡航空提供的資助金額。他書面質詢當局何時啟動程序,向非凡航空追討2億元貸款? 區錦新指出,非凡航空停業,目前仍有大批購票者未獲退款,他建議政府協助受事件影響的市民同旅客集體訴訟,方便他們向非凡航空追討賠償。 非凡航空雖然停業,但餘波未了,其中當局雖然用了三百多萬善後協助涉及事件的澳門人回澳及在澳的外地人返回原居地之問題,但大批已購票卻未獲退款的受害者仍待政府援手,政府能否協助彼等進行集體訴訟向非凡航空追討賠償,立法議員區錦新向當局提出質詢。此外,政府除了於零八年金融海嘯後向非凡貸款兩億外,到底在金融海嘯發生前又給了非凡多少的資助尚待澄清。至於兩億貸款由於由非凡主要股東作擔保,在非凡結業後無力償還貸款,政府何時啟動追討,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區錦新的質詢內容如下:
書面質詢 「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本人就政府資助非凡航空的問題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其中問及「非凡航空公司是一所私人資本經營的公司,何以可長期獲得經濟局的資助?資助的準則為何?該公司自成立以來,共獲政府提供多少資助及貸款?」及「在過去一年(零八年),非凡航空公司可從經濟局取得逾億元的資助,這種資助是否有償?以一家資本額不高、營運利潤亦不高的航空公司,是向政府提供了甚麼服務或補償,方可取得如此巨額的資助?」當年的十二月,民航局局長遵行政長官指示,對本人質詢作出回應,承認政府在二零零八年「對非凡航空提供短期的財務協助」。回覆中並沒有透露政府給予非凡航空「短期的財務協助」到底是多少錢,但對本人質詢所指出的「在過去一年(零八年),非凡航空公司可從經濟局取得逾億元的資助」沒有正面回應,但亦沒有否認。顯見在二零零八年此巨額資助是存在的。 二零一零年五月四日,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政府代表透露在零八年金融海嘯後,政府透過工商業發展基金向非凡航空提供了兩億元的貸款,而此筆貸款是由非凡航空的主要股東作擔保人的。從以上的兩個回覆可理出二個要點: *在二零零八年金融海嘯前,政府已「對非凡航空提供短期的財務協助」,但沒透露多少錢,只是政府也沒有否認「非凡航空公司可從經濟局取得逾億元的資助」。 *在二零零八年金融海嘯後,政府透過工商業發展基金向非凡航空提供了兩億元的貸款。 為此,本人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 一.政府除在二零零八年金融海嘯後,透過工商業發展基金向非凡航空提供了兩億元的貸款外,在金融海嘯前,政府已「對非凡航空提供短期的財務協助」。這筆款項是多少錢?由哪個機構為非凡航空提供這筆資助? 二.政府透過工商業發展基金向非凡航空提供了兩億元的貸款,而此筆貸款是由非凡航空的主要股東作擔保人的。若非凡航空已停止業務而缺乏還款能力,則有關貸款的償還是否應由擔保人承擔?政府若今年未能收到第一筆償還款項,會否立即啟動向擔保人追討的程序,以保公帑不失? 三.在非航空停航事件上,除了政府付出了數百萬來協助涉及事件的澳門人回澳及在澳的外地人返回原居地外,還有眾多已預購機票而被該公司承諾十四天退款的受害者。結果未到十四天該公司已關閉,令大批已購票待退款的受害者追討無門。他們理論上當然可以透過民事訴訟追討,但為三數千元的機票要聘用律師來提起民事訴訟,難度極高。政府能否協助眾多苦主提起集體訴訟,讓苦主能得回應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