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敏死撐法律草擬質素升

2010-05-05

【本報訊】議員高天賜批評政府,法律草擬質素下降,甚至要求法律顧問為所需修改的法律量身訂造,被條文控制立法,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不表認同,反而認為回歸後的法律草擬質素隨著與立法會的加強合作,有所上升。她強調,將充分聽取不同界別的意見,但不會側重任何一方意見,會盡量平行各方意見。 議員高天賜反映,政府送交立法會的部份法案文本需要重新編寫或原文本與最終文本相差很遠,甚至要求法律顧問為所需修改的法律量身訂造,被條文控制立法,質疑政府的法律草擬質素下降。關翠杏質疑政府,由技術主導立法,還是政府治主導立法? 陳麗敏回應,總結過去十年的經驗,尤其是落實《二零零七至零九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法改項目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特區政府設定了系統化的工作流程及網上進度管理系統,有序落實法改項目。經各施政範疇經深入討論後,決定將按照實際情況,制定指引,更清晰地規範工作流程,使各部門有章可循,並透過中央機制對各個環節進行協調,集中資源落實各部門在施政方針中所提出的具體法規草擬和修訂項目,以配合行政長官的施政計劃,回應社會的訴求。對社會各方訴求,將充分聽取不同界別的意見,但不會側重任何一方意見,會盡量平行各方意見。 對被指法律草擬質素下降,陳麗敏不表認同,稱整個法規擬訂工作是由不同部份組成,包括各個層面的諮詢、參與、研究及擬訂草案文本等,而政府部門的法律人員所提供法律技術意見是整個法規擬訂過程的部份環節,對於不被接納的某些法律技術方面意見,並非表示不尊重或干預製作者的自主性,而是基於整個政策取向和立法協調的綜合考慮。又認為,回歸後的立法質素隨著與立法會的加強合作,法律草擬質素有所上升,立法工作上,一定會以政策為主,技術為輔助,條文只是配合法律。 另議員麥瑞權認為,陳麗敏在施政答辦期間,跳過局長,直接要求行政暨公職局副局長回答議員提問,破壞行政管理規則。詢問政府在行政體制的上下級關係運作有何具體準則。 陳麗敏回應,在立法會辯論時作為司長統籌、協調及指揮特定政策領域的事務,從整體宏觀角度作出方向說明,當涉及具體擬定政策及其執行問題時,指派專責官員回應,既是依法,又是統籌與現代公共行政管理的分工原則相結合、自治與負責原則相結合的體現。是適當的上級對下屬的指令,目的能讓議員更了解相關的具體情況,同時亦是充份尊重立法會及議員提問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