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1224號
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再生水發展規劃訂定十年發展路向
2013-12-24
【特訊】特區政府「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下稱小組)自成立以來,一直有序地落實《澳門節水規劃大綱》中各項開源節流措施。當中,為推動本澳的再生水開發和利用工作,加強水資源的利用效益,小組正式推出《澳門再生水發展規劃(2013-2022)》,制定本澳未來十年的再生水發展規劃。
綜合分析各方意見 確立再生水發展路向
《澳門再生水發展規劃(2013-2022)》勾劃了未來10年本澳再生水的發展藍圖,並計劃於2022年實現再生水佔全澳總用水量10%的總體目標。再生水是城市排放水經深度處理後,達到規定水質安全標準的可回用水,本澳採用的再生水水質標準參考了一些先進國家的標準,例如澳洲、新加坡、中國、美國、日本等,屬較高水平的水質標準。
再生水將會應用於非飲用用途,包括沖廁、景觀和綠化用水,在條件成熟時進一步拓展為大型場所的冷卻用水。在規劃期內,再生水將率先應用於石灣排公共屋房區和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而隨着路氹城區等離島新發展區的道路和基建工程的開展,特區政府將會同步鋪設再生水管道,以逐步把再生水的應用拓展至離島的新發展區。規劃期內的最後階段將進一步把再生水應用拓展至澳門半島的新發展區,包括新城填海區和澳門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區。
關於再生水的價格方面,經綜合考慮社會各界的意見,以及參考世界各地的經驗和本澳的實際情況後,小組決定再生水水價將沿用自來水價格機制中的分類機制進行收費,各類別用戶的再生水價格與相應所屬類別的自來水價格掛鈎,即分別為家居用水的第一階、一般非家居用水、特種用水的水價的85%,一方面透過價格優惠鼓勵本澳用戶使用再生水,另一方面亦避免定價過低而導致再生水被浪費和濫用。
特區政府亦會建立有效的再生水管理體系,加強部門之間的統籌協調,建立再生水相關技術及水質標準和規範的法規,以及落實各項風險管理措施。在再生水的發展過程中,政府將會積極提倡全民參與,推動公共部門、工商企業、社會大眾、工程和建築業界等同心合力,履行各自的義務和責任,共同推進再生水的開發利用。
研究再生水發展規劃 廣泛諮詢社會各界
為開發利用循環再造的再生水,提高用水效益,小組早前委託了新加坡的專業科研單位對本澳的再生水發展規劃進行專項研究,分析先進國家和地區的再生水發展經驗,並於今年年初進行了《澳門再生水發展規劃(2013-2022)》的公眾諮詢。
小組在諮詢期間共收到113多份、共252條諮詢問題及意見,當中大部份意見認同在本澳開發利用再生水,體現了本澳市民的環保節水意識相對較高。社會各界主要關注的議題包括再生水的風險管理,例如再生水生產、營運和輸送的監管等,以及再生水的發展策略,例如興建再生水廠的進度、鋪設管道和拓展供應區域的計劃等。在諮詢過程中,小組亦一直積極向社會各界推廣再生水的相關知識。
在綜合分析了社會各界意見以及專業科研單位的研究報告後,小組現推出《澳門再生水發展規劃(2013-2022)》,確立澳門未來十年的再生水發展藍本,務求將澳門構建成為節水型城市。
多渠道積極推廣 普及再生水知識
特區政府現正亦透過多渠道宣傳推廣再生水的相關知識,包括透過社區巡迴活動,展出以再生水為主題的實體模型和宣傳展板,亦向石排灣的住戶派發了入戶宣傳小冊子,加深公眾對再生水的認識。同時亦為水務工程從業員和相關的政府部門人員組織了實務培訓和工作坊,讓業界和相關部門能有效地掌握樓宇雙管道檢測和接駁技術。未來特區政府會繼續透過多元化的方式,積極向市民和社會各界推廣再生水方面的相關知識,按部就班推進再生水的開發利用,並推動社會各界共同構建澳門成為節水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