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檢討拖太耐

2018-10-30

【本報訊】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上週拋出《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調整方案,建議將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時薪上調至三十二元,議員批評,政府在有關檢討上拖得太耐。有意見提出設立最低工資委員會及科學計算方式。

最低工資於二零一六年實施,法律建議第一年後檢討,但實施至今近三年,社協最近才正式提出將時薪由三十元調至三十二元建議,不少議員,包括吳國昌、區錦新、李靜儀、梁孫旭等批評,檢討太慢,政府經常將檢討工作推給社協,在勞、資雙方對立下,一直拉鋸未能達到修法共識。李振宇反映,三年不調,一調只調兩蚊,平均一年才調升七毫子,即使調整後金額不及香港三年前標準。他建議,設最低工資委員會,以及總結最低工資實施情況,以利將來推行。吳國昌及梁孫旭認為,政府應有科學計算方式,檢討及計算最低工資的水平。而蘇嘉豪反映,澳門最低工資是兩岸三地中「最遲最甩漏最少錢」,至今仍有一萬多名僱員未能享受到最低工資保障,即使日後調升至時薪三十二元、月薪六千六百五十六元,仍難追上生活水平。宋碧琪則提出,為何調整最低工資會反映在管理費、百姓身上?希望認真思考對調整最低工資對社會是好還是壞!

黃志雄表示,特區政府已於二零一七年第四季對最低工資金額進行首次檢討,在平衡各方因素包括受惠僱員收入的變化,僱主的營運成本、消費者的承受能力,以及社會的營商環境等情況後,維持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金額的水平。為配合法規規定每年一次的檢討工作,勞工事務局根據統計暨普查局提供的資料,結合勞動監察所得的資料,開展了本年度對有關最低工資金額的檢討工作,建議將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金額調升至時薪三十二元,日薪二百五十六元,以及月薪六千六百五十六元,有關建議調升金額的理由主要是經綜合收集到的勞資雙方意見,以及整體考慮各方面因素,包括受惠僱員的收入水平、僱主的營運成本、消費者的承受能力,以及社會的營商環境等一籃子因素。資方認為調整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會引發社會不和諧局面,堅決反對有關調整,勞方對調整至三十二元時薪表示同意。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今年九月三十日期間,勞工事務局共接獲十五宗僱主涉嫌違反投訴,涉及二十名僱員,投訴事項包括工資及超時工作補償等。經調查後,當中十二宗個案並未發現違法情況;兩宗個案證實僱主未有按照法律規定向僱員支付基本報酬,經跟進後,有關僱主已向僱員繳付所欠的工資差額;餘下一宗個案(涉及三名僱員)證實存有違例情況,現正提起筆錄程序。黃志雄表示,根據統計暨普查局的資料顯示,與法律實施前相比,二零一七年任職「保安公司保安員/護衛員」,「清潔公司清潔工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看更」的月工作收入中位數均有所上升,增幅分別為百分之七點一、七點七、三十二點一。由此可見,該法律的實施,讓從事相關職種的低薪僱員受惠,而且從接獲的投訴個案可見,絕大部分僱主均已遵守法律的規定。

另外議員批評,政府在《核准對工作外及職業病所引致之損害之彌補之法律制度》修改中嚴重落後。議員林倫偉及李靜儀反映,有關賠償七年沒有調整,促請透過科學基制,盡快開展檢討及調升。二零一一年至一七年,經法院判決的永久工傷賠個案有一千五百多宗,當中九成九是低於法律賠償上限,每年僅一至四宗是等同或高於賠償限額;另五十六宗工傷致死賠償中,有四十宗是等同最高賠償額。總體工傷賠償金額由一一年的一點一億元增至一七年的二點二億元,賠償率為五成。議員梁孫旭批評,不應以賠償宗數衡量應否作出調整,更不應再拖。

金管局稱,與保險業界每年有定期檢討空間,扣除理賠償及行政費用等,相關利潤已非常低。但黃志雄及金管局認同,在調升賠償上,除通漲,需要社會發展狀況如人工變動、工傷意外頻率和保費率損失情況等,還要平衡投保人、保險公司的能力、僱員利益等檢討賠償金額。又稱,明年會將檢討工傷意外賠償交到社協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