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會獲續約投資卅五億至四十五億計劃曝光

包括建酒店及中央公園

2019-01-04

馬會獲續約的投資計劃涉及興建兩座酒店。

馬會分期向政府歸還一億五千萬元欠款。

李靜儀在閉門會議後向傳媒介紹馬會投資計劃。

【本報訊】馬會向政府提出投資計劃後,獲續約二十四年半。立法會昨日終於知悉投資計劃的詳情。原來,三十五億元至四十五億元投資計劃分四期進行,涉及興建酒店。另外,政府與馬會續約後,相隔十個月再簽署合同附錄,若馬會未能如期投資且負有責任,政府可以中止或廢止合同。

去年初,政府與澳門賽馬有限公司 (下稱馬會) 續約二十四年半。直至昨早,政府和馬會代表才在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 (下稱委員會) 閉門會議介紹詳細投資計劃,涉及金額為三十五億元至四十五億元。

馬會提出,將在第四期 (二零二四年至二零二六年) 投資興建一座公寓式酒店和一座兩星級酒店,樓高越十層。有議員關注,現行的土地批給合同是否容許興建酒店?要否需要改變土地用途?委員會主席李靜儀表示,列席會議的工務局代表僅說明,待馬會申請規劃條件圖,才能檢視要否改變土地用途。

除了第四期的酒店外,馬會提出,第一期 (二零二零至二零二四年) 將在跑道中央建設向居民開放的休閒空間 (公園)、體育空間 (網球場),也優化餐飲和零售商店;第二期 (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五年) 涉及會員設施、有蓋綠化區等;第三期 (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六年) 則建設馬匹主題公園、騎術學校。

簽附錄未如期完成又屬歸責馬會可廢止合同

昨早,政府代表也向委員會指出,去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獲行政長官崔世安授權,與馬會簽署合同附錄 (列明投資項目及完成時間)。若投資未能如期完成又屬歸責馬會,政府可中止或廢止合同。

政府與馬會在去年初簽署合同續期二十四年半,在立法會追索詳細投資計劃後,再在去年底簽署合同附錄,這是否遲來的補失?李靜儀表示,較合適的程序應是政府取得詳細投資計劃後,經充份評估才決定是否續約。她提醒,這需要在往後考慮賭牌批給時作出完善。

政府續約前已知大概投資計劃

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陳達夫也回應,去年初簽署續約後有較多技術工作,如製作圖則等,這需要時間讓團隊進行。記者追問:政府不是檢視詳細投資計劃後,認為符合條件才續約?陳達夫補充,續約前,政府大概知道總體投資計劃,續約後,對方才進行細則的工作。

馬會已每月向政府歸還欠款

去年續約前,馬會欠款一億五千萬元。陳達夫表示,從去年二月開始,馬會需要在三年內還清欠款,對方已每月按期向政府歸還,餘下的還款額約一億一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