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圍」沒有保護措施?

文局:將來審視方案會留意

2026-04-09

「光復圍10至12號」古舊僅次區內媽閣廟

【本報訊】經過兩次討論後,城規會終在昨午通過「光復圍」的放寬版規劃條件圖草案。委員區頴晞指出「光復圍10至12號」極具歷史和建築價值,但草案沒有對其提出保護措施,連保留立面的要求也沒有。文化局代表蘇建明表示,已經留意到上述建築,將來與工務局審視設計方案時定會注意。另外,區頴晞促請當局降低限高,意見未被採納。

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區頴晞強調,光復圍是本澳現時保留得最好、規模最大的圍里建築。他對於文化局放寬限高至二十點五米有所保留。他提出,今份草案的規劃條件將令光復圍出現又高又低的新建部分,這個奇怪的情況將會破壞整個圍里的氣氛和建築價值。

當中,「河邊新街209-219號」出現在一八七三年的相片,即已有一百五十三年歷史,那裡亦是內港現存最後一列的原始拱廊建築群,反映當年內港區的建築工藝。如果允許加高至二十點五米,將會影響其建築價值。至於位處光復圍和沙井天巷的建築,一旦加高,便會增加圍里的壓迫感。

區頴晞舉例,上海新天地或佛山嶺南新天地,都是保留歷史建築的立面去重建,但沒有加高,亦可加入零售、餐飲商業等元素,也可保留濃厚的歷史氛圍,是當地著名旅遊景點。他建議,僅為滿足消防和機電要求適當降低限高,亦都保留屋頂特徵,以維持現有的肌理和氣氛,平衡保育和發展。

尤要注意的是「光復圍10至12號」,這建築出現在一八六九年的相片,當時的外觀與現時一樣,即至少有一百五十七年歷史。而且,這幢建築的設計常見於十八世紀末至十九世紀中的建築風格。總體而言,這幢建築僅次於媽閣廟,是區內第二舊的現存建築,內部結構仍然完整,極具歷史和建築價值。

然而,今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對「光復圍10至12號」的保護沒有著墨,連保留立面的要求都沒有。區頴晞提出,澳門作為世遺城市,除了「法定文物」外,還有很多珍貴的歷史建築資源。如果拆了如此具有價值的房屋,其實是澳門的損失。

區頴晞引述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說話:保護好古建築、保護好文物,就是保存歷史,保存好城市的文物,就是保存歷史文化名城無形的優良傳統。所以,「光復圍10至12號」的建築,其實應該保留。

文化局代表蘇建明回應時宣稱,該局留意到「光復圍10至12號」,亦掌握區頴晞提到的建築特徵。文化局的取態是為光復圍的設計保留彈性。最關鍵在於文化局將來會與工務局一起審視設計方案,到時定會注意。

蘇建明又表示,之前有城規會委員認為上一份規劃條件圖草案比較嚴格。文化局在一月舉行的工作坊中聽取委員意見後,在最新的草案主要調整高度,增建的部份亦要與整個建築群協調。而且,限高是二十點五米,最終因為街影、通風等原因而未必達到上限。

除了區頴晞外,其他發言的委員大多數認同設定限高為二十點五米。有委員表示,澳門只有三十三平方公里,較浦東機場細。如果在每一個舊區裡面「搵到少少嘢」就話非保育不可,本澳的步伐可能較今日更慢。並提出,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讓他「見到一片光明」,應該向著這個方向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