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政

已具全面運作條件

2025-12-12

何燕梅(左)出席行政會新聞發布會。

【本報訊】「智慧財政」資訊系統的相關行政法規將於下月一日生效。財政局代局長何燕梅以公共採購舉例,現行做法是財政局發出結算單(支票)給採購的部門後,供應商到部門收取支票再往銀行入帳;採用「智慧財政」之後,將會減省流程,可直接將款項轉入供應商的銀行戶口。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表示,政府近年積極推進「智慧財政」資訊系統建設,以加快公共財政管理電子化進程。該系統雖已具備全面運作條件,但在正式投入使用前,仍需對現行規範財務系統運作的相關法規作出調整。為此,政府制定相關行政法規。法規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紙本程序電子化。為配合電子化流程的全面落實,明確賦予電子憑證、支付指令及電子申請表等與紙本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消除對電子形式的既有限制,全面提升系統運作及電子化管理效能。

二、簡化行政程序。為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簡化包括行政自治部門撥款申請在內的部分行政程序,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及文件往來,縮短辦理時間,優化資源運用及提升行政效率。

三、調整表格名稱與用語。鑑於現行法規中有部份紙本表格名稱與實際運作不符,為配合電子化改革,同步修訂相關表格名稱及條文用語,使之更契合電子化管理及系統操作的實際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