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143號
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免買樓首六百萬元印花稅
2025-11-21
【本報訊】在明年財政預算案法案披露更多豁免購買居住單位首六百萬元移轉印花稅新舉措的內容,規定可享免稅的為合資格的成年澳門居民,每人亦只可享一次寛免。
曾享首置稅務優惠亦可再享
根據法案介紹,獲給予相關豁免的取得人須同時符合兩要件:成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從未享有相關規定的豁免。過往曾享受過有關首次置業「財產移轉印花稅的豁免」稅務優惠的居民,也可享用是次豁免。
有關不動產移轉印花稅的豁免也可適用於超過六百萬元的交易,而金額超過的部分就按回一般印花稅規定去徵稅。
若屬兩名或以上自然人取得的不動產,其中一人合資格亦可按比例獲得相關寬免。若一人合資格,而另一人不合資格但與前者為配偶,又或具直系血親或姻親、二親等內的旁系血親或姻親關係,則也可按比例獲相應豁免。
合資格者須自有關轉移文書或行為作出日起三十日內向財政局提出申請並出具適當的證明文件才可獲豁免。財政局局長對申請有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