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102號
2025年10月04日
星期六
市署放棄鮑公馬路四號無償批給
2025-10-04
【本報訊】市政署捨棄鮑公馬路四號的無償批給,該土地在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下歸還給國家,以納入其私產。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出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宣告市政署捨棄一幅上建有鮑公馬路四號樓宇的土地的以長期租借方式作出的無償批給。
鮑公馬路四號於一九五六年以無償方式批給澳門市政廳。今年四月,市政管理委員會決議透過聲明書通知捨棄上述土地的以長期租借方式作出的無償批給。該決議得到行政法務司司長於五月批示核准。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列明,鮑公馬路四號的土地面積為五百六十七平方米,價值為六千七百九十多萬元,在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下歸還給國家,以納入其私產。
二○二三年,政府公布「美高梅」將會活化媽閣塘片區,相關面積超過三萬五千平方米,總建築面積超過一萬一千平方米,總建築佔地面積超過六千九百平方米,約有十三棟建築物,其中一棟正是鮑公馬路四號的樓宇。
去年八月,市政署也捨棄「路環市政街市」土地的無償批給;運輸工務司司長於今年三月作出相關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