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號風球下

澳門大橋輕型客車可通行

2025-10-04

輕型客車可在八號風球下通行澳門大橋(資料圖片)

【本報訊】輕型客車可於八號風球下在澳門大橋中間車道通行,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六十公里;但若有妨害公共安全的風險,民防聯合行動指揮官可以隨時禁止輕型客車在澳門大橋通行。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出「關於懸掛八號風球澳門大橋通行的限制」的第190/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批示列明,當懸掛八號風球而按照第166/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採取關閉連接澳門半島與氹仔島的橋樑的措施時,除特許車輛外,輕型客車亦可在澳門大橋通行,但須同時遵守下列條件:(一)只可在澳門大橋中間的車道通行;(二)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六十公里。

但如熱帶氣旋的強度、風暴潮水位、降水量及風力等因素構成足以妨害公共安全的風險,民防聯合行動指揮官可隨時禁止輕型客車在澳門大橋通行。

政府多年來的說法是澳門大橋落成後可讓車輛在八號風球下通行,但在颱風「韋帕」七月襲澳期間,當局仍是封閉澳門大橋,隨即引起熱議。

當局的解釋是澳門大橋於去年十月啟用,未曾經歷八號或以上風球的颱風天氣,故未有條件收集颱風期間大橋的風速數據作相關評估。並指出,在該次颱風封橋期間,已安裝測風儀器。

上月初,颱風「塔巴」吹襲期間,澳門大橋未有開放給市民使用,但多個部門協同派遣車輛及分析人員進行實地演練行車測試。

上月廿二日,颱風「樺加沙」迫近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表明,之前的測試結果正面,但考慮到「樺加沙」是超強颱風,也考慮到「澳門大橋」的周邊道路狀況,政府決定在仍不開放「澳門大橋」通車。

最終,行政長官岑浩輝在上月卅日簽署「關於懸掛八號風球澳門大橋通行的限制」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