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再短簽兩年

增政府主導共用申請等多項規定

2025-09-19

郵電局局長劉惠明

澳門電訊行政總裁潘福禧

公共電信服務特許資產在新合同進一步明確納入為特區財產。

【本報訊】為配合推進《電信法》立法工作,政府與澳門電訊(CTM)再短期續簽「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加入「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安排,又明確全部特許資產正式納為政府財產,期內將由郵電局主導特許管道之共用申請,回應業界多年訴求。

政府日前透過公報公布,再短期延長在本月(九月)三十日到期的澳門電訊及MTel電信兩張固定公共電信網絡及服務牌照多兩年,至二○二七年月九月三十日。另會再與澳門電訊簽《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的補充合同,該合同也將於同日到期。

新合同具彈性 一年死約一年生約

郵電局昨聯同澳門電訊召開發布會,公布政府對本澳電信合同及牌照的安排。會上正式宣布有關短期延長特許合同之決定,而簽約亦已在昨早完成。續簽的合同共新增十條條文。

今次新合同年期為兩年,採用「一年死約、一年生約」形式,政府增加了主導權,可自明年(二○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提前六十日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而不涉賠償。

郵電局局長劉惠明表示,為確保電信服務的穩定提供,並配合推進《電信法》訂立工作,決定作短續期,而新合同安排意味政府擁有更大的靈活性,可按照有關改革和立法工作進度去適當調整。

新合同又在上屆政府在現合同加入的相關特許資產及投資在合同屆滿時納入為特區財產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自十月一日起有關資產及投資就屬政府的。這已有清單,涵蓋地下管道至一輛車或冷氣等。

特許管道共用改由政府主導審批申請

新合同也完善了原有特許管道共用機制,更強調「公平、透明、用者自付」的原則,規定將部份空間(定為百分之五)免費開放予合資格電信營運商使用,而超過則要有償使用,這亦適用澳門電訊。

不同以往,今次特許管道共用申請將由政府主導負責審批,其他合資格電信營運商可自明年(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向當局提交申請。劉惠明說,這可有效回應業界多年來所關注的問題,期望受惠營運商可在電信服務上回饋用戶。

要求澳門電訊推減價方案

同時,政府亦已要求澳門電訊首先落實針對市民及中小企的減價方案,涵蓋商業固定電話、寬頻及專線等多類服務,以回應社會對電信服務價格的關注。

劉惠明強調,本屆政府對電信業改革有決心,現正積極推進立《電信法》工作,因應上次諮詢已過一段時間和電信業最新發展,計劃檢討調整草案部分條文,並將在今年第四季再次開展業界諮詢。而為配合相關工作,固網牌亦同步續期多兩年。另將於廿二日舉辦兩場分別面對業界及專業社團的專題講解會,詳細介紹是次電信合同及牌照安排。

潘福禧:絕對配合政府 減價如簽約誠意

澳門電訊行政總裁潘福禧說,今次是自二一年以來雙方第四次簽約,欣然見到當局對改革電信業之決心增加,他們會絕對配合政府。至於減價方案,他直言是「簽約誠意」,之後會詳細發布。

就特許資產共同開放,潘重申一直一視同仁、努力做到最好,相信這方面未來與當局仍要「再搓吓」,並指過去的討論和「拗」都是對全社會有好處的。

對於未來特許資產管理模式,劉局坦言未定聽意見,是市場化管理、公開招標委託第三方或營運商管理,還是政府成立資本公司管理,均具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