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局鼓勵僱主善意原則與僱員協商

颱風及突發事件下工作指引

2025-09-09

【本報訊】勞工局制訂《颱風及突發公共事件下之工作指引》,呼籲僱主與僱員應盡早就颱風下的工作安排進行協商。該局積極鼓勵僱主遵循善意原則與僱員協議在惡劣天氣下的工作條件,以互諒和協商方式解決雙方所遇到的實際困難,盡力維繫和諧的勞資關係。

本澳曾因颱風「山竹」、「蘇打」而關閉賭場,但「韋帕」在七月襲澳的十號風球下賭場設施卻照常營運。

博彩監察協調局回覆議員林宇滔的書面質詢表示,現行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六條對娛樂場的暫停營運有明確規定,特區政府亦一直因應對實際情況的研判,採取相應的措施和透過及時的公布,保障娛樂場內員工及客人的安全,並要求幸運博彩承批公司依法保障其僱員的權益。

勞工事務局表示,為更好地保障僱員安全和企業運作暢順,該局制訂《颱風及突發公共事件下之工作指引》,並呼籲僱主與僱員應盡早就颱風下的工作安排進行協商。同時,積極鼓勵僱主遵循善意原則與僱員協議在惡劣天氣下的工作條件,以互諒和協商方式解決雙方所遇到的實際困難,盡力維繫和諧的勞資關係。

《颱風及突發公共事件下之工作指引》(https://pse.is/84f6dq) 列明,勞資雙方應儘早就本澳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行政當局基於民防需要而命令關閉場所或中止活動時,僱員是否須上班、相關工作安排、復工、報酬、交通安排等進行協商。該協議應透過書面方式訂立,並盡量使用方便勞資雙方獲取及查閱的方式保存,如:電子化方式。

關於僱員須上班的有六點注意事項:其一,在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或行政當局基於民防需要而命令關閉場所或中止活動期間,為僱員的安全着想,僱主應為要上班的僱員安排合適的交通工具;如無法安排交通工具,應向僱員支付適當、合理的特別交通津貼。

其二,體恤僱員在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或行政當局基於民防需要而命令關閉場所或中止活動期間仍然辛勤地提供工作,僱主可酌情給予僱員特別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