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議事規則獲通過

閉門小組會議內容不得透露被批倒退

2025-07-10

兩名議員對不得透露閉門會議內容的條文投下反對票

立會主席高開賢

【本報訊】立法會昨午一口氣一般性通過兼細則性通過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當中新增議員不得透露閉門小組會會議內容掀起爭論,贊成的議員指這平衡了議會工作需求、社會知情權和透明度,而反對議員則認為是倒退,令議會工作更不透明。

今次《立法會議事規則》修改加入「議員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閉門進行的委員會會議的內容,但委員會主席和秘書除外」的規定。議員高天賜和林宇滔對此條文投下「反對票」。

林宇滔關注,議員在傳媒詢問下可否評論閉門會議的內容?他表明修改條文的原則應是公開透明,不應較現在有所倒退;又補充,相關條文不會增加透明度,甚至影響透明度。

今次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由「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提出。他表示,委員會會議原則上是不公開的,所以會議內容應該「予以保密」,今次修改沒有改變原則。

何潤生也表示,委員會完成分析及討論後都會簽署和公開《意見書》。《意見書》詳細列出會議細節,包括議員意見、政府的取態。《意見書》基本上可以呈現委員會會議的內容。

高天賜提出,《意見書》的內容未必全面,一定有很多會議的內容沒有載入《意見書》內,議員可否把沒有載入的內容向外透露?

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回應,委員會討論出來的內容,議員向外發表個人意見是沒有問題的,議員發言的權利沒有被剝奪。但委員會仍在討論中的、「未成熟」的內容不宜公開,無謂引起社會爭議。

高開賢也提及,某位議員在閉門會議的言論被其他議員向外透露後,引來社會的針對實在不公平,不應如此。《立法會議事規則》應該保護每一位議員。

支持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的議員邱庭彪表示,閉門會議能令議員、官員、立法會顧問「暢所欲言」。若公開未有最終決定的內容,可能對社會影響很大。此外,委員會的《意見書》已經清楚陳述「重要的事實」。

議員宋碧琪表示,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是要清晰「界限」,讓大家更容易遵守。有些議員表明一向按照相關條文的原則辦事,更加不用擔心條文清晰後會「踩錯」。

宋碧琪提出,新的條文列明委員會主席和秘書向外透露閉門會議的內容,他們一向都在會議後把「能夠給予公眾知悉」的內容介紹給傳媒。新的條文可在議員工作需求、社會知情權和透明度之間取得平衡。

議員龐川也表示,曾有前議員在閉門會議期間透過社交媒體發放內容,如同直播;若沒有新的條文,很難在法律上予以限制。議員崔世平認為,今次「完善」條文可將以往的「共識」變成大家接受了的明文「遊戲規則」。

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的主要內容還有:在議會上禁止使用含有攻擊性或政治挑釁性內容的衣服或物件;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得以為維護立法會的聲譽和尊嚴而作出介入;議員在每個會期結束後十五天內提交工作報告等。

新的《立法會議事規則》將在十月十六起生效,即下屆立法會議員就職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