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019號
2025年06月28日
星期六
自把自為「冇王管」
2025-06-28
【正視聽】 27日,審計署發佈的《對特別的士服務的監察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如同一面鏡子,映照出特區在特別的士服務監管方面存在的種種問題。這些問題的根源在於批給合同的相關規定未被嚴謹執行,而交通事務局(交局)作為主要的監管部門,其不主動作為和監察力度明顯不足的問題尤為突出,嚴重影響了公共利益的實現。
從特別的士服務的初衷來看,它是為了解決市民出行難的問題而設立的。然而,在實際運營過程中,承批人長期未能達到合同規定的最低營運車輛數量標準,尤其是在日間的上下班高峰時段,這一問題尤為嚴重。作為監管部門的交局,本應對此進行嚴格的監督和處罰,但實際情況卻是交局非但沒有履行好這一職責,反而基於承批人的說辭,自行放寬了監察標準。這種不作為和監管鬆懈的行為,直接導致了公共利益受到損害,市民的出行需求無法得到有效滿足。
更為嚴重的是,交局在放寬監察標準的過程中,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他們將計算“最低營運車輛數量”的參數由“已發出的士執照數量”放寬至由承批人提供的“當月可安排營運的最低車輛數量”,這一做法不僅違背了合同規定,也缺乏公正性和透明度。審計署的審查結果顯示,即使按照放寬後的標準,承批人仍然未能達標。這充分說明,交局的放寬標準行為並非基於客觀實際情況,而是出於某種不明原因的主觀臆斷。
此外,在預約服務和交通安全監察方面,交局同樣存在不作為和監管力度不足的問題。承批人未按規定提供預約服務,大幅縮短配車安排時間,導致乘客預約成功後無法保證有車可乘。而交局對此並未進行主動監察,未能及時發現和糾正承批人的違規行為。同時,在交通安全方面,半數“紅的”未按規定安裝“駕駛行為及狀態監控系統”,部分車輛的系統甚至從未上傳過任何警示資料。這些問題都暴露了交局在監管過程中的失職和疏忽。
交局的不主動作為和監察力度明顯不足,不僅損害了公共利益,也違背了市民對特別的士服務的殷切期望。作為監管部門,交局本應以維護公共利益為出發點,嚴格履行監管職責,確保承批人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服務。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交局在監管過程中存在明顯的漏洞和不足,未能有效制約承批人的違規行為,導致了服務品質下降和市民出行難的問題愈發突出。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交局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監管力度,確保批給合同的相關規定得到嚴謹執行。交局應建立科學的監管機制,明確監管標準和流程,確保監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交局還應加強對承批人的日常監督和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行為,確保服務品質得到有效提升。同時,交局還應加強與市民的溝通和互動,及時瞭解市民的出行需求和意見回饋,不斷改進和完善特別的士服務。
此外,對於未來可能開展的新批給程式,交局應充分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訓,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招標條件和合同條款,確保承批人具備足夠的服務能力和誠信度。同時,交局還應設定相應的監察措施,確保承批人在運營過程中能夠嚴格遵守合同規定,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優質的出行服務。
--昀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