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後算帳

財局公開追討九百萬援助款

2025-02-15

【本報訊】新冠疫情遠去,政府開始追收不合資格條件獲發「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援助款項者。財政局昨發告示,公開通知追討五十個未能聯系個人或商戶,要求返還合共九百二十七萬七千元援助款。

財政局昨在官網上載三份局長容光亮於上月(一月)底所作出的告示(www.dsf.gov.mo/tax/tax_notice.aspx),表示因未能成功透過公函或其他形式通知利害關係人,故以此通告他們返還相關取得援助款項,金額由最低的一萬元,到最高的五十萬元不等。三告示也在報章刊登。

有四十個人和商號經當局重新審核資格,實不足以核實所申報之所得補充稅資料的真實性,又或合資格但可獲發援助金額與原已發放之金額存在差額,故要求還已獲發之全部或部份二一年或二二年計劃的援助款項。

有未兌支票而被取消資格 兼追回舊一期援助

當中一個商戶「KG兒童培訓有限公司」在二一年的援助計劃中獲批十五萬六千七百元援助金,但因為有關公司一直未有兌換其二二年援助款之支票,故財局局長批示取消其取二二年款資格,同時要求返二一年計劃所得的十多萬元。

有四納稅人就不合二二年計劃資格而提起聲明異議,經該局重審後認為仍不具資格或多獲發援助款,要被追收。他們若有異議可三十日內向經濟財政司長提必要訴願。

另還有五個人或企業早前已為不合二二年計劃資格提出必要訴願,經審核後遭經財司長駁回。若仍有異議,則可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司法上訴。

累計要求逾千五商號經營者還共逾億元

財政局早前回覆議員林宇滔相關書面質詢時提及,截至二○二四年第三季,被該局要求作出返還的商號經營者,三個年度合計總數共有一千五百七十一名,涉及返還金額約為一億二千八百萬元,僅佔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總額的百分之一點八。

財局主要循五方面監察排查商號經營者,包括涉及舉報的個案;抽查風險評分較高的;不具備完善會計編制的所得補充稅A組納稅人;在同一地點內登記有多個商號的場所;按援助款項金額或申報成本調查登記為車輛的商號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