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906號
2025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二常會討論公共行政人員通則
2025-02-15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召開會議,就《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案作內部討論。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有兩名議員對法案中取消公開譴責制度表示不同意,認為可以保留有關制度至有必要時使用。對此意見,委員會需待與政府溝通。
是次會議是第二常設委員會首次就《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案作內討論。陳澤武表示,該法案中,主要對公共部門領導及主管人員增加了問責手段,由譴責轉為勸戒、終止定期委任等,委員會關注到,在停職處理上,終止定期委任與有關人員原來的紀律程序是否同步進行,例如當有關人員因嚴重過錯被終止定期委任返回原位後,是否都需要停職?另外,有委員提出,在作出領導及主管人員的定期委任時,行政暨公職局必需向監督實體說明委任標準,但有委員提出,由行政暨公職局提出是否具適當性,有關的權限,又會否令行政暨公職局成為超級部門?此外,委員會也關注到,在聘任的準則中加入了構建管治梯隊及促進人員流動的兩項新準則,但如何能夠達到這兩項準則。
他提到法案中提出,如部門的領導及主管人員不回覆、不執行廉署的勸告和審計報告,需有相應的處分,由於法律上沒有訂明有關部門需要就審計報告作出回應,存在法律不銜接,委員會需要與政府再研究有關安排。
法案中取消了公開譴責制度,陳澤武表示,提案人早前解釋主要考量是基於未用過相關制度,以及憂慮公開譴責會影響士氣,建議採用勸戒方式。對取消公開譴責制度,有兩名議員表示不同意,認為可保留至有必要時使用。委員會疏理相關問題後,再邀請政府代表列席會議作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