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公共泊車服務開投程序

2024-11-16

【本報訊】的士公開競投被裁定開標委員會涉及違反公開招標的程序規則,行政法院撤銷開標委員會不接納三間公司標書的決定。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現時正在上訴階段。政府也參考了的士公開競投的經驗,首先修改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程序。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29/2023號行政法規〈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程序〉》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法規簡化程序,取消註明「文件」或「標書」字樣的封套須用火漆封口、文件須按競投方案裝釘及每版編號等要求。法規完善開標會議的一般規則及明確開標會議應遵的程序規定,尤其有關宣讀投標者名單的步驟及內容,以及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聲明異議的情況。同時,減少不接納投標者的情況,以接納更多標書,從而更好地保障公共利益。

去年十月,政府為十個八年期的士牌共五百部的士進行公開招標,其中三間不獲接納參與公開競投的公司事後向行政法院提出司法上訴。行政法院裁定開標委員會涉及違反公開招標的程序規則,因此撤銷開標委員會不接納三間公司標書的決定。

今次修改行政法規是否與去年的士公開招標有關?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回應,參考了之前的士公開競投的經驗,該局認為可先修改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程序。至於行政法院的判決,林衍新指出,現時正在上訴階段,沒有消息可以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