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818號
2024年10月31日
星期四
林宇滔批不必要不合理
高官活動採訪設限變多
2024-10-31
【本報訊】在臨近換屆時刻,政府近期在多項高官出席的官方活動及新聞發布會增設有別以往的採訪限制和門檻,議員林宇滔批評相關做法不必要、不合理,影響新聞自由,明顯違反《出版法》保障的資訊權,也有違政府一直宣稱「提高施政透明度,加強與傳媒的溝通與對話」的宗旨,促當局全面檢討改善。
礙新聞自由 違出版法
林宇滔新份書面質詢關注傳媒採訪事宜。他指出,近日不少政府活動及新聞發布會,突然新增對出席採訪的傳媒作出不必要、不合理的限制與「門檻」。例如當局發予傳媒的採訪通知中加入以「境外傳媒對本澳官方活動的採訪需求日益增加」、「場地空間安排」或「場地空間有限」等理由,僅邀日報、周報、電視台、電台及通訊社的記者到場採訪,但相關採訪現場事實上留有大量空間和空位。再者,多年來官方活動及發布會甚少出現所謂採訪空間不足的情況,而官方採訪通知過去也甚少限制那些媒體可出席採訪。
澳門大橋落成典禮不設採訪受詬病
林宇滔也提及,今年十月一日是本澳重要基建項目、標誌性民生工程-「澳門大橋」的落成典禮,當局竟沒依照慣例在政府新聞信息發布系統發出採訪通知,現場亦只有一兩家官方傳媒採訪,令社會質疑有關做法何以保障新聞工作者採訪、報道和接收資訊的權利,甚至如何令傳媒發揮好監督的功能?
林宇滔先後引述新聞局資料和《出版法》,強調本澳享有新聞、言論和出版自由,政府亦致力提高施政透明度,加強與傳媒溝通、接受其監督,並有法律保障新聞工作者採訪、報道和接收資訊的權利等。現時官方做法明顯影響新聞自由、有違政府一直以來對外強調的宗旨。
林宇滔又引用《新聞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質疑新聞局作出任何不必要的採訪限制,實已超越組織法權限。
為此,他質詢:一、近日本澳多個政府活動及新聞發佈會以「境外傳媒採訪需求日益增加」和「場地空間安排」等理由,僅邀請部分傳媒的記者到場採訪,但事實上現場採訪區仍有不少空位,過去政府對於已登記的傳媒機構,均可在系統獲得所有政府活動的採訪邀請,就算個別活動因為地點限制問題,當局也僅要求傳媒要提前報名採訪,而不會限制傳媒到場採訪,有部門近日只邀請特定傳媒機構參與採訪的做法,明顯違反《出版法》的資訊權,尤其是第五條第一款「新聞工作者有權接近資訊來源」,當局會否明確承諾所有依法在澳門已登記的傳媒均公平獲得採訪邀請,並一如以往,依法確保所有正式登記的本地傳媒及所有正式的境外傳媒的現場採訪權不會受任何不合理的對待及影響?
二、「澳門大橋」是近年本澳重大基建項目之一,更是廣大市民期待的標誌性民生工程,但正式的落成典禮卻沒有按照以往的模式向本澳各傳媒機構發出採訪邀請,更沒有安排記者報名參加落成典禮的採訪,上述做法明顯有違「維繫新聞局與傳媒的關係,尤其提供新聞訊息服務及協助記者執行職務」的法定職責,當局為何未有安排傳媒採訪如此重要的活動?如何避免再有類似情況出現?
三、對於近年政府多次在採訪現場設立不合理的要求限制,包括設置不必要的採訪區、攝影區,以及因安排不當影響傳媒在關鍵時刻的拍攝,特區政府會否就「合理安排傳媒採訪」與傳媒業界、尤其前線工作者作認真交流溝通,並作出全面檢討和改善,實現真正的「持正革新」,使特區政府的資訊能及時和準確地向公眾傳達,確保各種資訊流通,真正提高施政透明度?為確保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特區政府有何措施保障傳媒擔當社會口舌和監督政府依法施政的專業功能,做到民意有效上傳,也讓政府資訊有效傳播,實現社會的良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