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調查四廳

專查經濟財務犯罪

2024-09-14

歐陽湘回應傳媒提問

【本報訊】政府修訂名為《廉政公署部門的組織及運作》的行政法規,把廉政公署的反貪局財務及資訊調查處升格為第四個廳級調查部門,負責開展與貪污犯罪相關的經濟財務犯罪的調查工作。

為配合新修訂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組織法》,政府修訂名為《廉政公署部門的組織及運作》的行政法規,法規將於新的法律同於十月一日起生效。

因應反貪局財務及資訊調查處的工作量及工作的複雜性、特殊性,法規將反貪局財務及資訊調查處升格為「調查四廳」,負責開展與貪污犯罪相關的經濟財務犯罪的調查工作。

新的法規亦重整廉政專員辦公室的組織架構及工作範圍,撤銷研究組織部,將職能納入廉政專員辦公室;同時,將促進與特區以外的反貪及行政申訴實體的合作和交流,以及協調所有對外關係方面的工作均納入廉政專員辦公室的工作範圍。

新的法規也調整擔任各調查廳主管職務的要件,首席調查主任或總調查主任可擔任該廳主管職務。此外,調整廉政公署部門的人員配備,但職位總數目維持不變,即維持二百五十人。廉政公署助理專員歐陽湘補充,未來若有需要,將按情況適時提出增加人員的要求。

另外,有傳媒關注將有越來越多澳門的公共服務落地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歐陽湘回應,深合區現在不是廉政公署直接管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