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保障補償金上限

升至八十萬

2024-09-14

陳守信解釋調升存款保障制度補償限額的原因

【本報訊】政府制訂行政法規,將每家銀行每名存款人可獲補償的金額上限,由現時的五十萬元調升至八十萬元。

行政會完成討論《存款保障制度的補償限額》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十月一日起生效。

建立存款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地用以穩定金融秩序的慣常做法。二零一二年,政府制定相關法律,設立存款保障基金,規定每家銀行每名存款人可獲補償的金額上限為澳門元五十萬元。名為《存款保障制度的補償限額》的行政法規在下月一日生效後,補償的金額上限將調升至澳門元八十萬元。

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守信表示,澳門居民的存款在二零一二年後較快增長。而且,過去十二年,補償上限沒有改變,實際的價值卻明顯因為通脹而下降。政府參考鄰近地區的近期經驗後調升本澳的補償金額上限;他指出,銀行業界普遍支持調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