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立法鼓勵港澳青年赴大灣區就業創業

2024-08-02

【香港中通社8月1日電】廣東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7月31日表決通過《廣東省促進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就業創業條例》,以立法形式,鼓勵拓展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空間,支持港澳青年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據報道,條例共31條,不設章節。條例提出,推進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報考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公務員;支持內地九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公開招聘港澳青年;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報名參加支教、支農、支醫和幫扶鄉村振興等服務項目。

條例提出,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在內地九市就業創業的,可享受就業補貼、創業資助、創業培訓補貼、租金補貼等各項扶持政策以及税收優惠。

在保障住房方面,條例提出,港澳青年在內地九市就業創業的,可以按照規定購買商品住房或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或者租房補貼。

條例所稱港澳青年,是指45周歲以下、具有中國國籍的港澳居民。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包括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

條例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