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討論小販管理制度

2024-07-03

李靜儀(右)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召開會議,分析及討論《小販管理制度》法案,一常會對法案中的行政處罰、過渡規定、小販經營未來發展方向等展開內部討論。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會上主要關注整個小販管理制度的未來發展方向、行政處罰金額、過渡規定等。她引述有委員提出,本澳目前約有五百名持牌小販,而現有小販管理制度法例分別於上世紀七十、八十年代頒布,當中有部份規定和標準不太統一,有委員提出,關注到小販區或小販業務未來的發展方向,如何可以配合旅遊業、六大片區等的發展。在管理上,如何回應時節性臨時性質的公共地方或私人地方舉辦的小販活動。同時考慮到,小販的經營狀況可能會受到惡劣天氣影響,如何在每年經營日數下限中預留空間?

李靜儀提到在註銷准照中,如持牌人死亡,其准照可由配偶或已登記的協助人作出登記,相關制度與現行《公共街市管理法》相若,會上,則有委員關注到,《公共街市管理法》過去兩年實踐中的有關情況。另有委員關注到,在《公共街市管理法》中,若違反承租人義務,將被科處最高不多於一千五百元的罰金,但《小販管理制度》中,違反者將被定額罰款一千元,兩法的罰金有差別,故提出質疑《小販管理制度》中的罰則調整是否合適。一常會稍後將邀請政府代表出席會議,就相關問題作出討論和了解政府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