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已有五十七宗獲發證書

2024-06-29

蔡淑儀

【本報訊】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過渡期已於本年六月廿八日結束。市政署動物檢疫監管處處長蔡淑儀昨表示,截至六月廿五日,獸醫專業委員會接收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申請個案共一百一十七宗,其中五十七宗合資格申請已通過審批及獲簽發“獸醫專業資格認可證明書”,獸醫專業委員會將依序處理餘下的申請個案。並提醒業界,注意過渡期和及後安排。

第四/二零二三號法律《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於本年四月一日生效,其中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過渡期於本年六月廿八日結束。蔡淑儀昨表示,截至六月廿五日,獸醫專業委員會接收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申請個案共一百一十七宗,包括政府任職及於私人業界執業的獸醫,其中五十七宗合資格申請已通過審批及獲簽發“獸醫專業資格認可證明書”,獸醫專業委員會將依序處理餘下的申請個案。

她又表示,若已在法律生效前在澳門曾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澳門居民及外地僱員,且成功辦理“獸醫專業資格認可”,須於法律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依法向市政署提出註冊申請,在註冊程序完成前可繼續從事獸醫職業。預計七月是下一階段,即申請註冊的高峰期。日前,市政署、土地工務局、消防局聯同澳門工程師學會合辦講座,為工程業界講解上述場所准照制度及注意事項,以協助有需要的業界場所負責人開展相關工程項目,推動行業健康發展,有序完成過渡。市政署亦會持續向業界講解《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過渡期注意事項,協助有需要的業界場所負責人開展相關工程項目,推動行業健康發展,有序完成過渡。而於過渡期後(即本年九月廿七日後),所有獸醫均必須根據法律的規定辦理註冊,方可進行動物診療活動及其他依法須由獸醫執行的活動,否則將被視為無牌執業。

除規範獸醫行業,上述法律亦訂定本澳的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的准照及監察制度,第五/二零二四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訂定動物診療活動 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的間隔、設施及設備的要求》亦配合出台,規範動物診療、動物商業業務(包括動物繁殖、售賣、寄養)場所的設置要件。市政署提醒相應業界,注意過渡期和及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