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功能區劃》與《海域規劃》出台

增至十九功能分區

2024-06-25

海洋功能區劃把澳八十五平方海域細分十九功能區。(公報圖片)

政府公布兩用海規劃。

新增「輕軌保障區」功能分區。

【本報訊】本澳的《海洋功能區劃》與《海域規劃》昨出台,當中海洋功能區細分至十九個區,新增的為「輕軌保障區」,並列出規劃及在建中九大主要涉海項目。

政府昨(24日)公報刊行政長官批示,公布《澳門特別行政區海洋功能區劃》,而海事及水務局也同步公布《澳門特別行政區海域規劃》(www.marine.gov.mo/subpage.aspx?a_id=1669617399)。兩份文本內容與公開諮詢時基本差別不大。

海水局表示,中央政府決定把特區海域面積明確為八十五平方公里,《海洋功能區劃》是在維護國家海域整體性、國家整體利益和澳門長遠發展利益的原則,並在符合國家海洋功能區劃和相關技術標準的前提下,與《城市總體規劃》相銜接,按照本澳區位條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現狀和社會發展需求等因素編製而成。為符合海洋功能區劃、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每一個海洋功能區都具有用途管制、用海方式控制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

《海域規劃》是在明確海洋功能區劃的基礎上,對海域的使用、開發和保護所制定的規劃,並與《城市總體規劃》互相配合,規劃涵蓋宜居城市建設、生態保護與污染防治、提升海洋防災減災能力、海洋旅遊、海上體育、海洋文化、區域合作等方面的海域利用與發展。

《區劃》提出海洋功能區劃的期限至二○四○年。政府在制定涉海發展政策、編製涉海規劃時應徵求海域管理的主管實體意見。海水局可定期開展區劃實施情況評估並提出修改意見。

新增輕軌保障區

海洋功能區分為一級類、二級類和三級類功能區。當中最細分的三級類分十九種,較公開諮詢時新增了一種,屬二級「交通運輸用海區」下的「輕軌保障區」。

「輕軌保障區」是用於保障輕軌及其附屬設施建設及運作的海域,設一個功能區,即輕軌東線保障區,位於近關閘口岸海邊一段的北區灘塗和水域。該區域諮詢時劃作城鎮建設用海及保留區。

「輕軌保障區」管控要求包括重點保障輕軌東線及北區灘塗整治工程用海需求,適當保障交通運輸、海岸防護工程建設用海需求;允許適度改變海域自然屬性;允許優化現有廢水及污水排放設施;開展海域整治修復,改善海洋環境質量,加強海域生態環境監測等。

保留A區水道成定局

在「有求必應」的中央未有批准填海下,澳門半島與新城A區之間的水道區域由原公開諮詢時的「城鎮建設用海區」,現改劃為「路橋隧道區」。

《規劃》文本中也黑字白紙列明:「保留澳門半島與新城A區之間的水道,維持珠海拱北灣水域與澳門水道之間 的水流通暢。」

B區海濱近觀音像稍稍擴填

「城鎮建設用海區」只剩兩處,分別為澳門南岸城鎮建設用海區,即新城B區近觀音像至科學館海濱一段,以及氹仔城鎮建設用海區,即未填的新城D區。前者按圖例較已填的B區擴展,未知是否因應半島南岸海濱綠廊計劃要在近岸灘塗填海。

保護保育內容基本維持

海洋自然保護區(路氹海洋自然保護區,蓮花大橋近岸一帶)及海洋特別保護區(路環海洋特別保護區,路環以南含竹灣和黑沙海灘)各維持一個區不變。前者加入重點保障輕軌橫琴線、蓮花大橋和橫琴澳大新校區河底隧道等用海需求,內容也以「珍稀瀕危物種」取代原列明的黑臉琵鷺。後者加入適度開展沙灘整治修復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等要求。

至於在推進海洋生物保育方面,《規劃》內容隻字未改,包括重申:與廣東省建立中華白海豚資料通報機制,共同保育大珠三角中華白海豚生態系統。

此外,涉海主要項目由八個變九個,增加了路環建築廢料堆填區堤堰建造工程,人工島污水處理廠的尾水排放。取消了路環環島休閒步道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