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街頭歌手被查禁入境

司警指其帖文偏離事實

2023-09-12

【本報訊】香港街頭歌手馬賦馳在社交媒體發文,稱在澳門街頭演唱被拘留十三小時,他形容今次是最不人道的拘留。司警則表示,上述人士捏造事實,無中生有,利用社交媒體及網絡媒體進行誣衊,該局即時立案以追究其可能存有的刑事責任。

曾在香港街頭演唱「願榮光歸香港」而被捕的街頭歌手馬賦馳(Oliver Ma),於九月十日在社交媒體發帖 (https://reurl.cc/ka09y9) 表示,九月三日與家人抵澳,中午在街頭唱完第一首歌後,被警員帶到附近警局。隨之,接受查問、拍照、掃描掌紋指紋,且要簽署文件,並被罰款六百元,又被要求交出手機……。之後被押到港珠澳大橋,且被告知禁止入境一年。馬表示,過去曾因街頭表演而被多次任意拘留,今次肯定是最不人道的一次。整個晚上,不得進食,不得不向澳門警察交出我的手機密碼,讓警員查閱個人社交媒體。

司法警察局回應:鑑於一名香港居民在社交媒體發佈與司警局有關且完全偏離事實的帖文,有關帖文被媒體引述轉載並在網上流傳,嚴重影響司警局的良好聲譽及形象,司警局特此作出以下回應:

「九月三日,治安警察局向司警局移送一名香港男子。根據該局調查,上述人士曾公開演唱具危害國家安全性質之歌曲,故司警局根據法律所賦予的職權對其作出查問。司警局完成查問後將其移送治安警察局處理。

對於上述人士在帖文中指司警局人員對其作出不禮貌行為及言談,且不容許其聯絡律師等指控,完全偏離客觀事實。事實上,司警局人員不僅完全沒有作出相關行為及言論,更曾明確向其表示可以聯絡律師,惟其最終放棄。司警局對其進行的調查工作,完全合法、合理及符合程序,過程中充分保障其合法權益。

上述人士捏造事實,無中生有,利用社交媒體及網絡媒體誣衊司警局,司警局對此強烈譴責。由於有跡象顯示相關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條的規定,司警局已即時立案以追究其可能存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