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公企法

公監辦先履職

2023-08-09

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等列席立法會細則性審議《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法案。

【本報訊】完善政府對公共資本企業監管的《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法案昨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將於今年十月一日起生效。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表示,該辦正就轉成常設部門進行程序中,暫未有時間表,但不會影響她們履職執行新法。

該法將於今年十月一日起生效,在新主管部門成立前,會先由公監辦負責。在昨立法會審議法案會議上,多位議員都關注主管部門和公監辦的工作情況。陳海帆回應坦言,該辦目前對公共資本企業監管「重未正式展開」,現集中在公共財政資助方面做協調工作,待法案生效後,她們會正式依法履職。

轉新部門未有時間表

陳海帆續道,公監辦目前為臨時性質的項目組,日後將以此為基礎,變成一個常設的主管部門,不會在公監辦外另設一個部門。目前程序正進行中,未有時間表可披露,但相信在法律保障下,不影響她們部門履職。

陳海帆透露,現時她們人手確是少、只十多人,而隨著架構改變、職能增加,相信上級會給予相應人手配置。由於她們屬「細部門」,若公開招聘要許多人手處理,會較緊張,故主要渠道還是希望從公職內調任,並即場歡迎其他公務員加入。

子孫附屬公司也要間接守法非無王管

在公資企業監管方面,陳海帆重申,法案已列明在不損害公資企業的前提下,應充分公開企業資訊,接受公眾監督。即使是公共資本企業附屬公司、子孫公司,亦非「無王管」。

陳海帆說,政府雖非公資企業的子孫公司、附屬企業直接股東,但不代表會放任公資企業去開設和營運相關公司,而是通過要求母公司做好內部治理制度與規範,並把相關制度精神貫徹落實至子孫公司、附屬企業。

陳海帆又說,當對公資企業進行營運績效評核時,母公司對子孫公司、附屬企業管理及相關企業狀況也會作為評核要素,故政府不會放任不管,是透過母公司去管,即它們也需要間接遵循本法。

每間公資企有其評核標準

至於公資企業績效評核方面,陳海帆謂,主管部門會按企業性質(商業或公益性)等分開制定不同的評核要素,並有相關的指引與規則,「差唔多係一個企業我哋會做一個具體標準同年度標準」。

倘有公資企業最終評核未達預期目標,主管部門要查找、分析有關原因,並採取適當措施,敦促企業整改。若當中是涉及機關成員犯錯且要負責,有關人士除可能被中止委任,亦可能要負上刑事或民事責任,而紀律責任則限適用於臨時委任到相關企業的公務員。

設營運津貼條文是為有法可依

就大眾都很關心屬公帑投入的營運津貼。陳海帆指,津貼只限向政府全資及控股的公資企業發放,是為維持相關企業正常營運,這不包括專營合約中所訂津貼。目前政府已有這樣做,現訂相關條文是為讓此舉有更清晰的法律依據。

陳稱,現時政府發放津貼是公開透明的,這在公資企業的帳目中已顯示,也規定政府要就此在財政預算案中單獨登錄。她們會研究考慮未來是否需要額外就每年津貼情況作專門公布。

未回應會否建議投資民生項目抒困

議員羅彩燕提出未來該部門會否把一些涉及民生項目,如早前疫下核酸檢測以至油品作為公共投資的可行性研究建議交予特首考慮,以用公帑去抒解民困。陳未有正面回應,僅謂若涉及公資企所營事業、政府對其履行社會責任的要求,她們會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