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續討論武器管控法案

2023-05-10

陳澤武(右)總結會議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舉行會議,就《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法案進行分析及討論。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由體育館管理操作的國際射擊中心,可以由監督實體(體育館)確認後交由私人實體管理,由於在體育局組織法內容上未有列明,未來會列明有關項目,以便日後作出相應安排。

陳澤武昨會後指,委員關注到目前本澳射擊場的管理事宜。目前,本澳有四個射擊場,保安部隊、治安警察局及司法警察局共管理及使用當中三個,餘下的國際射擊中心,由體育館管理操作 (槍械由治安警察局管理) ,並且可以由體育館確認後交由私人實體作場地管理,由於在體育局組織法內容上未有列明,未來可以列明有關項目,以便日後作出相應安排。

另外,有委員關注到為專業活動目的的准照問題,目前,保安公司和押款公司可以作有關申請,但排除了個人保安工作,即私人保鏢欲取得火器(槍械)的申請,政府亦沒有意思將有關准照開放予私人保鏢。另有委員關注到,當准照被廢止、拒絕續期、延期、預先許可失效等的處理方法,陳澤武指,治安警察局會要求有關人士在指定期限內交回有關牌照,其武器需強制存放於治安警察局內代為保管。而武器、槍械持有人,則需任何時候帶備有關登記摺。

陳澤武表示,由於該法案的修改部份比較多,委員會希望政府盡快交回第二工作文本,讓委員會作討論。